Re: [FB] 黄国昌FB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09-12 00:43:26
※ 引述《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之铭言:
: ※ 引述《SkyFantasy (看似飞翔却在坠落)》之铭言:
: : 医疗法本来就有规定对医疗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罚则
: : 只是原本属告诉乃论 现在变成公诉罪而已
: : 逻辑就是: 打医护本来就是错的 !!
: 动手打任何人本来就是不对,这不用强调...
: : 只是之前允许刁民摆低姿态塞钱道歉和解 现在通通都要吃官司
: 有的人愿意接受拿钱和解,那就不提告,节省社会资源跟双方时间
: 有的人不接受和解就提告,那法庭解决,一翻两瞪眼,但旷日费时
: 本来有两条路解决~
: 现在变公诉罪,改成一律走司法途径使用社会资源,
: 两条路变一条路然后资源塞车,说真的那我看不出法条高明在哪里?
: 单纯就是证明医病双方都没有沟通和解的能力罢了!
: : 理论上 大家都是文明人
: : 遇到医疗纠纷时 有的是"调解机制" 真的不行还能"法律诉讼"
: : 而不是 对医护暴力相向 或 撒冥纸抬棺抗议
: 当然,以上两项都不可取!
: : 林委员认为惩罚医疗暴力 是剥夺民众权益
: 法律本来就不是要偏颇任何一方,是要追求双方对等公平
: 不是人家打你一拳,你就可以加倍奉还
: 所以林委员认为惩罚医疗暴力没有问题,但不能影响人权
对医疗人员暴力胁迫罪刑须以告诉乃论为之是什么人权?
改为非告诉乃论就没有人权了???
目前医疗过失尚未除罪化,
你就算再弱势你还可以找国家帮你以刑逼民
有什么不公平,又不是不能够对医生提刑事诉讼...
: 病患永远是病患,但医生不会永远是医生
: 等医生变成病患或病患的家属时,如果也碰到了言论人权被剥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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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胁迫是什么言论人权???
: 逼得你必须请立委官员协助,或寻求其他有力的沟通管道!
: 到时是否才会理解惩罚本来就在追求公平性?
这才是对弱势不公只有有钱有势的人才能追求医疗纠纷对话
"民代&官员"出面才能有的沟通是弱势的沟通管道?!
: : 是当卫生局每天开的一堆调解会不存在是了?
: 存在,但每天开一堆,为什么总是永远开不完?
: : 是当鬼岛告医师世界第一不存在就是了?
: : 白话文就是
: : 你不爽你可以去调解 去诉讼
: : 而不是去门诊急诊闹 不是去医院门口霸住大门抬棺抗议影响其他人
: : 请大家珍惜医疗资源! 感恩~
: 双手赞成!
不对吧你前面不是认为这些是"言论人权"?!
: 但也请问,是否各大医疗体系有责任对病患做医纠调解会的宣导跟教育
: 让有需求的病患可以走更畅通的调解管道,而不是无所适从寻求体制外管道
如果你认为宣导不足应该是要求医纠管道的完备跟宣导
而不是什么抬棺烧冥纸是"言论人权"....
: 这是服务业应该加强的客诉服务!
: 但有没有可能医院会怕越调解越多,变成医生下班就是跑调解会
不要让医生下班跑调解
所以让医生上班可以被民众堵????
这什么鬼逻辑
: 在鬼岛这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pipi7878   2015-09-12 00:47:00
往一稞都是小鸟的树上开一枪,打死一只小鸟,猜猜树上剩几只
作者: tn0062 (Landou)   2015-09-12 00:48:00
想想今天过失致死 骂三字经结果硬要上法院只是全然走司法途径不见得是最好而已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5-09-12 01:09:00
检察官还是一个守门员轻微案件还有不起诉/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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