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黄国昌FB

楼主: ailurknight (我要买哈哈哈)   2015-09-11 15:54:27
※ 引述《SkyFantasy (看似飞翔却在坠落)》之铭言:
: 医疗法本来就有规定对医疗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罚则
: 只是原本属告诉乃论 现在变成公诉罪而已
: 逻辑就是: 打医护本来就是错的 !!
动手打任何人本来就是不对,这不用强调...
: 只是之前允许刁民摆低姿态塞钱道歉和解 现在通通都要吃官司
有的人愿意接受拿钱和解,那就不提告,节省社会资源跟双方时间
有的人不接受和解就提告,那法庭解决,一翻两瞪眼,但旷日费时
本来有两条路解决~
现在变公诉罪,改成一律走司法途径使用社会资源,
两条路变一条路然后资源塞车,说真的那我看不出法条高明在哪里?
单纯就是证明医病双方都没有沟通和解的能力罢了!
: 理论上 大家都是文明人
: 遇到医疗纠纷时 有的是"调解机制" 真的不行还能"法律诉讼"
: 而不是 对医护暴力相向 或 撒冥纸抬棺抗议
当然,以上两项都不可取!
: 林委员认为惩罚医疗暴力 是剥夺民众权益
法律本来就不是要偏颇任何一方,是要追求双方对等公平
不是人家打你一拳,你就可以加倍奉还
所以林委员认为惩罚医疗暴力没有问题,但不能影响人权
病患永远是病患,但医生不会永远是医生
等医生变成病患或病患的家属时,如果也碰到了言论人权被剥夺的问题
逼得你必须请立委官员协助,或寻求其他有力的沟通管道!
到时是否才会理解惩罚本来就在追求公平性?
: 是当卫生局每天开的一堆调解会不存在是了?
存在,但每天开一堆,为什么总是永远开不完?
: 是当鬼岛告医师世界第一不存在就是了?
: 白话文就是
: 你不爽你可以去调解 去诉讼
: 而不是去门诊急诊闹 不是去医院门口霸住大门抬棺抗议影响其他人
: 请大家珍惜医疗资源! 感恩~
双手赞成!
但也请问,是否各大医疗体系有责任对病患做医纠调解会的宣导跟教育
让有需求的病患可以走更畅通的调解管道,而不是无所适从寻求体制外管道
这是服务业应该加强的客诉服务!
但有没有可能医院会怕越调解越多,变成医生下班就是跑调解会
在鬼岛这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09-11 15:56:00
医院要求不要被客诉就好啦 其他的 不关医院的事囉~~~
作者: bhis (XXXS)   2015-09-11 16:06:00
一路看下来好像头头是道,结果不管哪个都是一直公诉罪公诉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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