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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化冲击 政院备百亿 助企业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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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04:10 记者吕雪彗/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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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因应自由化冲击,行政院会昨天通过“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条例草案”,未来
设立100亿元基金救济个别企业或劳工,经认定受损企业,经济部将量身订制协助转型或
退出经营,每家企业补助上限500万元,救济锁定中小企业为主。
依据该条例草案,政府将设置“因应贸易自由化发展基金”100亿元,分10年编列预算,
工业局长吴明机说,这笔专款除预算及相关基金拨充外,设计弹性机制,仿韩国允许自由
化受益企业(例金融业)或个人捐款,捐赠金额可抵税,如此可扩充基金能量超过百亿以
上。
未来专法获立院三读通过,将订定因自由化而受损害企业或劳工认定标准,可能的做法是
以受害企业申请补助前的营业额或销售额,与前一年相比,若连续衰退达半年,就给予6
个月的强化辅导机制。
但对受害劳工,若属非自愿性失业,且在受损害企业满一年以上,符合就保条件者,除请
领失业给付6个月外,届满如未就业可再额外请领待业生活津贴3个月。
工业局官员表示,在条例通过前,就会展开受损企业或劳工认定标准的子法订定,目前美
国和韩国等订专法国家,是我参考主要依据。
对于受损害劳工的补助及救援措施,劳动部将另外编列一笔预算经费。劳动部官员说,一
经认定为受损害劳工后,失业给付津贴将较一般失业给付条件更优。
目前一般劳工失业给付发给六个月,但中高龄及身障者给九个月,未来若在自由化受损害
企业雇满一年以上的劳工,符合就保条件者,除请领六个月失业给付外,期满如仍未就业
,可额外再请领三个月的待业生活津贴。
若未符合就保条件的受害劳工,也可请领三个月待业生活津贴。此外,若属在职者,企业
因自由化冲击而减少工时,将发给劳工在职薪资津贴,鼓励劳工留任,与企业共度难关,
另还有交通、租屋及搬迁等各项补助津贴。
行政院未来将成立因应贸易自由化政策会,召集公协会咨询产业状况,并设立“竞争力强
化中心”的单一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或劳工申请,并设置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是否为受损
企业,授权条例另订受损企业认定标准。(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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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