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flag (ttytygt)》之铭言:
: NONONO
: 你才是转移焦点
: 不.....更正确的说法是 你没搞清楚引起争议的点
: 争议点并非“追他是否合情合理”
: 而是“追违规者这个行为本身 是否合情合理”
: 因为有一派人 认为追违规者 有风险造成更严重的事故
你说得有道理耶,警察贸然去追,确实有可能引发事故,甚至波及无辜路人
既然不准让警察追,那就让违规者不要跑就好了
刑法必须增加一条“违规逃逸罪”
交通违规者遇警逃跑就触犯这条,刑度可以比肇事逃逸低,但法条必须是刑法
这条立法后,久而久之,应该就没人敢遇警逃跑了。
奇怪,这么简单的处理办法,我智商80的脑袋一下就想出来了,为何有人8年都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