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pril79 (四月)
2015-09-10 18:37:28※ 引述《yoyoflag (ttytygt)》之铭言:
: NONONO
: 你才是转移焦点
: 不.....更正确的说法是 你没搞清楚引起争议的点
: 争议点并非“追他是否合情合理”
: 而是“追违规者这个行为本身 是否合情合理”
: 因为有一派人 认为追违规者 有风险造成更严重的事故
你说得有道理耶,警察贸然去追,确实有可能引发事故,甚至波及无辜路人
既然不准让警察追,那就让违规者不要跑就好了
刑法必须增加一条“违规逃逸罪”
交通违规者遇警逃跑就触犯这条,刑度可以比肇事逃逸低,但法条必须是刑法
这条立法后,久而久之,应该就没人敢遇警逃跑了。
奇怪,这么简单的处理办法,我智商80的脑袋一下就想出来了,为何有人8年都想不到?
作者:
dantekai (安非他的命)
2015-09-10 18:41:00靠腰这样早就让通缉犯跑掉了
堆 堆 堆~堆丢哩欸郎 堆丢锂欸锌 堆丢哩欸跛供莉~~~
难怪你智商80这么高 这种设计是要用车牌辨识当事人吗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5-09-10 18:43:00一堆考到驾照就忘记交通规则的人表示...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15-09-10 18:43:00国民党式的修到合法
作者:
dantekai (安非他的命)
2015-09-10 18:46:00调兵还不是会影响交通真的是白痴 不忍嘘了
因为台湾武力不好取得 所以人民有逃离盘查的权利?恐怕不是武力的问题.....
不对 是人民有权利拒绝无合理依据的盘查楼主这样做就是将拒绝盘查者全数列为危险犯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8:54:00的确可以拒绝,但是不能还没查就逃吧?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8:56:00我想合理的拒绝方式应该没有包含未查先逃...问题点应该是警察要怎么判断该追不追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8:58:00当下的判断应该还满容易因主观而误判...这个已经有明显的违规事实还跑了,我觉得是可以追啦...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5-09-10 18:59:00
拒绝盘查应该是要当面拒绝吧 而不是警察自由心证吧一般大该就是说要找律师 小朋友也只能先叫监护人过来
作者: pcfox (京极元狐) 2015-09-10 19:00:00
吕秋远 6000元对一个小女生来说,很多,非常多。(吕的脸书
作者: weiwind (苍水濯缨) 2015-09-10 19:03:00
所以我只要保持移动,警察就永远不能抓我囉?
作者: memphiswei (熊大布朗) 2015-09-10 19:04:00
直接20年以上有期徒刑……
难道6000元对巴嘎囧就有比较少吗? 吕再讲啥鬼啊?女权团体要不要抗议他 瞧不起女性赚钱能力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9:07:00那应该是吕律师在臆测那小女生驾驶当下的心理吧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9:10:00他是有点会不小心情大于理啦!我家曾请过他事务所打官司,其他家都不肯听我家有啥委屈就只有他会听,还满奇怪的XD
我看根本就因为是"正妹" 死了个肥宅他会这样热心?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9-10 19:13:00所以加上他会经营FB,就会有很多这种东西在FB讲。我觉得应该是这新闻有点人气的关系他才会出来参一咖啦XD大概顺便业配这样,所以有正妹的确可能是原因XD然后就会有一些类似这种情况的去他事务所报报到了,赚XD啊 多打了一个报
作者:
assfk (NTHUfucker)
2015-09-10 19:17:00其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