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看错板啊?@@
5月时才罢免掉一个板主而已,感觉跟你说的流程不太一样耶
● 47 ˇLifeRecallBM 连署 ◎生活娱乐馆罢免板主连署专板 1 Gemini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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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1v-dRi (LifeRecallBM) [ptt.cc] Fw: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ifeRecallBM/M.1376231335.A.6EC.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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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11 GeminiMan 转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删除板主>
1.若为自愿请辞,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连署申请,再至 LifeRecallBM
板发起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1>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2>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
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由他人代为转录,分身帐号无效)
4>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
发起连署,其发起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
连署。
6>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三个月
内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7>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8>连署有效票为登入次数 250 次以上。
9>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10>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11>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以推荐形式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3.看板超过半数的板主同意罢免另一位板主,则无需经连署,可直接至小组事务
板提出申请,罢免原因需详细陈述,由小组长审核。
※ 引述《ehardaway (叫我倒唸王)》之铭言:
: 要准备割阑尾了吗? ob'_'ov
: 申请罢免版主
: 连署资格
: 1.通过本站的身份认证,注册达半年以上,上站次数达200次,文章发表数
: 达200篇以上
: 2.申请者于同一时间内只能申请一个罢免版主连署
: 3.发起人须曾于该看版发表文章 并针对罢免理由曾向组务申诉或反应
: (若文章于精华区或文摘则须告知小组长于何处以便复核)
: 并依罢免版主表格于小组发表 待小组长复核无误,若无符合则连署无效。
: 程序
: 1.组务确认申请人资格符合及罢免理由认可后 请于Aboutnew版发表连署文章并进行连署
: 若未经组务确认程序 即迳行发起连署 组务应直接宣布连署无效
: 2.罢免版主审核通过并于申请人开启连署后,组务应于该看板公告连署罢免讯息。
: 3.发起人需于罢免版主理由处写明看版废除版主理由。
: 连署受理之一般罢免版主理由包括:长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华区之管理,
: (即不事管理职务),长期未于看版内发表文章 看板讨论脱序等。
: 发起人并必须于Aboutboard进行进一步举证之说明。
: 小组长若对于该说明有疑义得于组务版提出疑问
: 并限定一定时间请发起人回应,若无回应与说明 组务得迳自宣布连署无效
: 连署无效之公告方式:于AboutBoards看版公告,并于AboutNew删除无效之连署文章
: 连署人数及审核
: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 2.连署申请人不得于组务版及该相关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 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当拉票行为
: 经审酌有此一行为,组务得直接宣布连署无效
: 非连署申请人若有上述行为,则提报组务会议经各小组长投票决定连署效力
: 并公告最后结果于组务看板
: 3.小组长得参考连署进行时于组务看版之相关讨论,决定最后是否执行连署结果。
: 对于连署结果之执行与否,小组长需于连署结束后两周内进行公告。
: 若小组长之决定与连署结果相反,小组长必须于组务看版进行说明。
: 罢免版主失效期间特别规定:
: 1.同一发起人对不同版主之有效罢免连署,两次之间最短需隔一个月。
: 间隔计算方式以前次连署结束始开始计算之。
: 2.同一版主之有效罢免连署,两次之间最短需隔一个月
: (以前次连署结束始开始计算之),但若有特殊情况,新事由等等,
: 小组长得主动表示例外处理。
: 3.同一发起人对同一版主之罢免连署,提出审核后若不通过需经审核不通过公告之后
: 三个月(以审核终结并公告后始开始计算之),方得再度提出之。
: 废除版主之执行:
: 小组长于组务看版进行公告,并重新设定版主
: 罢免板主表格
: 文章标题 : [罢免板主] ???板
: 内 文 :
: 罢免板主
: (1)罢免板英文板名:
: (2)遭罢免板主帐号:
: (3)提议罢免者帐号:
: (4)罢免板主的理由:
: → dos01: 这很难过啦 真的没几个版主是被这程序弄下来的 09/10 14:27
: 推 Beanoodle: 等等罢免门槛就偷偷提高噜 09/10 14:27
: 推 TunaOnline: 查无不法穴穴指教 09/10 14:27
: → po11po11: LOL版有阿 09/10 14:27
: → dos01: 我痒那个比较特殊... 09/10 14:28
: 推 GSHARP: 不得宣传lol 09/10 14:28
: → LOWJ: 没兴趣罢免 改组高层 公开透明比较时在 09/10 14:29
: 推 roson1208: 所以发p币算不算另类贿选!? 没试怎知道.. 09/10 14:29
: → LOWJ: 还有凭什么他们制定这么高的罢免规则? 有合理基础? 09/10 14:29
: 补正公投法联署 ob'_'ov
: ※ 编辑: ehardaway (61.220.36.130), 09/10/2015 14:31:29
: 推 waa006: 赞 09/10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