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无效论?
“Shen Hister” 留言:
开罗宣言并不具有国际条约效力,
只是一份会议纪录
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旧金山和约
只载明日本放弃对台澎治权
台湾属于中华民国
是蒋介石和国民党的一场骗局
“版主” 答复:
开罗宣言刚开始的确只是会议文件,
但经波兹坦宣言明文确认,
再经日本天皇投降诏书接受,
已成确定的国际法文件。
当时日本是帝国制,
只有天皇有台湾主权,
他ㄧ接受波兹坦宣言,
台湾主权转移立即生效,
其他和约只是规定细节,
与主权转移无关。
开罗宣言刚开始
的确对日本不生效力,
只是同盟国单方面的“意向书”,
当然对台湾主权的移转也不生效力,
但是日本天皇ㄧ宣布接受,
“意向书”立刻变“契约”,
对日本和同盟国产生拘束力。
如果开罗宣言是骗局,
骗子包括美国总统、英国首相、
苏联总书记、日本天皇。
就凭台独份子的“开罗宣言无效论”
改变不了台湾领土主权
已由开罗宣言确定的事实,
光叫是没有用的。
心得:
拜托这在八卦早就讨论到烂了,开罗宣言只是新闻稿。止兀还自以为正确沾沾自喜,拜托要不是被封锁还真想贴美日英的台湾主权未定声明给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