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hsing (不懈)》之铭言:
: 苹果日报 http://0rz.tw/eEAre
: 短裤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选的”
: 2015年09月09日07:40
: 日前因高雄警方追赶无照闯红灯、出车祸伤重不治的短裤妹,引起热烈讨论,对于警方执法
: 行为更是争论不休。
: 在新店碧潭派出所担任巡佐的施富国,也针对此事在脸书发文。他在文中表示,在警专上课
: 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他认为警方追车不是他违规,而是怀疑他是“犯罪嫌疑
: 人”。施富国保守估计,制服警察巡逻查获案件中,有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
: 施富国表示,一直以来长官总是要他们遇单纯违规别追车、事后举发就好,让他不禁反问长
: 官、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要如何区分“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
: 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 施富国也说,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认为如果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
: 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
: 依法行政何错之有?”。(叶国吏/综合报导)
: 警察就该依法行政。
我乍看到这篇新闻也觉得这位警察是在主持正义,他的说法是对的
但是仔细想想,这种观念好像还停留在人治时期,跟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观有些出入
他的说法就是我看到你,感觉你好像有罪,就可以追捕你,这其实是陈旧的价值观
现代法治的精神是,我看到你,感觉好像有罪也不能直接抓起来,必须先找证据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找证据的过程也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这也是为什么警察要先申请搜索令,不能看到你一副犯罪脸就进去你家搜索
在刑法上,这种精神就形成了无罪推定
不过其实台湾法治一直都还停留在有罪推定的阶段,基层警察会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了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9-09 10:05:00美国警察也是有临检啊。
曾经看过一段影片 一个中2男滑滑板从警察头上飞过 就带走了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9-09 10:06:00
原来警察侦办犯罪有无罪推定适用啊 那不是什么案件都不必办
作者: gz 2015-09-09 10:06:00
你是不是搞错了? 警察本来就有盘查权, 跟直接抓起来差很多...
作者: liusean (旁观者) 2015-09-09 10:06:00
没安全帽 别说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9-09 10:06:00没戴安全帽闯红灯算不算证据
作者:
bedmen (倚床飞扬)
2015-09-09 10:06:00闯红灯+逃离,警察不用追?还好法律不是你订的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6:00感觉好像有罪??????????? 啊不就没载没戴安全帽+闯红灯了?
作者:
episdor (寻找)
2015-09-09 10:06:00不要乱用好吗 搜索令跟临检是两回事
作者:
p72910 (总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07:00...
作者:
comipa (綾崎若èœå®¶å¾¡ç”¨)
2015-09-09 10:07:00闯红灯+没戴安全帽就先违规了还搜索令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气哈哈哈)
2015-09-09 10:07:00文组逻辑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7:00建议你先把新闻看完再来发评论
好啦好啦 以后看到可疑都不要追,都待在所里泡茶好不好?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9-09 10:07:00
无罪推定是法官认定犯罪时在用的
作者: LICENSE (安安阿虾虾) 2015-09-09 10:07:00
有罪推定? 你活在哪个时空?
作者:
episdor (寻找)
2015-09-09 10:07:00法治法院用 警察是负责治安的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8:00还是原PO根本回错文
作者:
p72910 (总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08:00小屁孩的行为造成自己死亡 怪不得别人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9-09 10:08:00
当然像乡民那种没有标准 反正我就可以追的说法也不太对
已经违规了,微罪但是犯罪事实,当下判断该追,就这样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09:00警察看到违规 追捕没有错啊 为何你会认为这是人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09:00你没戴安全帽难道警察不用拦你吗?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09-09 10:09:00太爽啦 你来当长官 警察泡茶就好
作者: Heartrock (认真学 打拼做) 2015-09-09 10:09:00
牛头不对马嘴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10:00警察形象不好不是因为追捕犯罪 而是柿子挑软的
作者: pm1006 (噢麦嘎) 2015-09-09 10:10:00
现行犯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10:00还在柿子挑软的 路上只有你未带安全帽无照驾驶 不抓你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10:00路人随便嘴砲一下 警察就不敢追 这才叫人治
作者: gz 2015-09-09 10:10:00
好在以原po的智商跟逻辑坐不到上位XD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11:00十几年前老板的亲戚选立委 服务处被枪击 警察获报到场
作者: otld (自闭的过动儿) 2015-09-09 10:11:00
阿就真的已经先违反法律啦
作者:
p72910 (总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11:00这警察我看要当一辈子的一线三星了,可怜。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9-09 10:11:00
针对对我10:07的回文 你真的知道你在讲什么吗
作者:
bedmen (倚床飞扬)
2015-09-09 10:12:00什么叫做"追的程度"??我不懂?可否解释??
要追啊,可是追的程度呢? 法律:警察只能追100公尺好了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09-09 10:12:00什么叫追的程度?时速10km的追 跟时速100km的追?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9-09 10:12:00
实务上应该要监督的 是警察有没有故意"创造"出追捕要件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13:00追的程度超好笑 你以为你猎豹喔 追几百公尺就不追了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气哈哈哈)
2015-09-09 10:13:00结论原po文组逻辑 别出来害人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15-09-09 10:13:00以后都不用追了阿 反正多做多错嘛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13:00要追啊,可是追的程度呢? <<<===那要追到什么程度呢?
这样说吧 一个拿了刀械挥舞和烟火满街喧闹的飙车族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