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hsing (不懈)》之铭言:
: 苹果日报 http://0rz.tw/eEAre
: 短裤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选的”
: 2015年09月09日07:40
: 日前因高雄警方追赶无照闯红灯、出车祸伤重不治的短裤妹,引起热烈讨论,对于警方执法
: 行为更是争论不休。
: 在新店碧潭派出所担任巡佐的施富国,也针对此事在脸书发文。他在文中表示,在警专上课
: 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他认为警方追车不是他违规,而是怀疑他是“犯罪嫌疑
: 人”。施富国保守估计,制服警察巡逻查获案件中,有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
: 施富国表示,一直以来长官总是要他们遇单纯违规别追车、事后举发就好,让他不禁反问长
: 官、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要如何区分“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
: 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 施富国也说,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认为如果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
: 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
: 依法行政何错之有?”。(叶国吏/综合报导)
: 警察就该依法行政。
我乍看到这篇新闻也觉得这位警察是在主持正义,他的说法是对的
但是仔细想想,这种观念好像还停留在人治时期,跟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观有些出入
他的说法就是我看到你,感觉你好像有罪,就可以追捕你,这其实是陈旧的价值观
现代法治的精神是,我看到你,感觉好像有罪也不能直接抓起来,必须先找证据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找证据的过程也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这也是为什么警察要先申请搜索令,不能看到你一副犯罪脸就进去你家搜索
在刑法上,这种精神就形成了无罪推定
不过其实台湾法治一直都还停留在有罪推定的阶段,基层警察会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