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性侵酒醉女8分钟完事 男辩你情我愿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廖姓男酒店经纪人于去年1月间,把酒醉的酒店小姐美
美(化名)带回美美住处,竟利用美美酒醉时性侵,8分钟就完事,这还包含脱穿裤、开
关门等时间,美美酒醒后怒告廖男。新北地院依趁机性交罪,判廖3年6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29日,美美因陪客人外出、喝茫,打电话回公司求助,公司请廖男
接美美回家。凌晨3时42分,廖带着美美回到租屋处,美美一回到家倒头就睡,廖男却趁
美美无意识时性侵,随即于50分离开,他在短短8分钟内,完成开关门、脱裤、性侵。美
美酒醒后惊觉裤子与内裤被脱到一半,打电话询问朋友后决定提告。
廖男坦承与美美发生性行为,却说是你情我愿,还私下传Line给美美求饶说:“可以和解
吗?”、“我昨天不是故意的、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我错了、拜托你跟我和解好
吗?我真的想跟你道歉、拜托你不要告我、你难道忍心看老爸(指廖男)被关、你撤销告
诉,公司那笔我帮你还清”。
合议庭认为,廖男仅在房内待了8分钟,若是一般男女在两情相悦下发生性行为,纵事前
后没有盥洗,也应会聊天闲谈,应无如此来去匆忙之理,更何况两人是第一次发生性行为
,更不可能完事,随即拂袖离去而未交谈,可见廖当时是慌忙逃离现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38141
5.备注:
法院认证的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