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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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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3类“农民”才能建农舍 已不少立委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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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田间“种别墅”的乱象开刀了,但目前改革只完成半套。内政部昨天通过新版“农
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今天起,只有具农保等严谨定义的“农民”,才能兴建农舍。不
过行政院院会昨天拍板,购买、移转农舍的规范切割留待修正“农业发展条例”修法处理
,但能否过立法院这关变量很大。内政部昨通过的新版兴建农舍办法,则明定仅三类“农民”可兴建农舍,包括:参加农保
者、全民健保第三类被保险人(如农会、水利会会员,或年满十五岁以上农业工作者等)
、有心从农且有农业生产佐证资料者。新制今天发布就立即施行。
另外,过去因非农民也可购买农舍,很多人变卖农舍给非农民,并炒作农田中的民宿、别
墅,垫高农舍房价。行政院会昨通过农委会所提“农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明定从事农
业生产一年以上,且无自用农舍的“农民”才能购买、接收他人名下的农舍,盼遏止“农
地非农用”问题。
但草案中订有“例外条款”,若农舍是透过继承、配偶或二亲等内直系血亲赠与、法拍三
种管道接收者,不限制必须是“农民”身分。但受赠与、循法拍购买者,若名下已有农舍
,就不能再拥有第二栋以上农舍。
因农发条例修正草案“从严执行”,对现况冲击不小,已有不少农业县市立委表达反对意
见。国民党立院党团今将举办党政平台会议,对农舍议题凝聚共识,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将
到现场说明、沟通。
因大选将近,国民党团倾向希望农委会暂缓推动。有国民党团干部私下指出,农舍“豪宅
化”是因地方政府未依土地使用分区主管权责,落实管理,“农舍农有”反倒是较枝微末
节问题,农委会不应本末倒置。
国民党立委廖正井说,“农舍农有”主张与鼓励青年返乡务农政策背道而驰,将使没有农
保资格青年投入农业困难。但陈保基表示,从事农业生产一年以上就能兴建、购买、接手
农舍,青年农民不受限。
内政部、农委会原规画在修正兴建农舍办法时,一并规范兴建、购买、移转农舍条件,不
须送立法院修法即可处理,但讨论后决定切割处理。陈保基说,买卖农舍涉及人民权利义
务,若只修办法、不修母法恐引发争议,因此将购买、移转农舍条件放回“母法”中修正
。
【经济日报/记者林安妮、潘姿羽/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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