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代我国公教人员
乃“陷于饥饿边缘痛苦万状”
当时一简任级人员
月收入仅 1,200元
此一情况至 1970 年虽略有提升
1970 年 7月至1973年6月
,简、荐、委 任各官等
最高级公务人员之俸额
分别为 2,600 元、1,890元及 1,350 元
至 1974 年 7 月调整为简任最高级
4,270 元,荐任最高级 3,110元
委任最高级 2,160 元
然而,当年度民间薪资水准为 3,543 元 , 亦即荐任最高级公务人员之俸额尚不及民间
平均薪资水准
重点来说
当初薪水低才弄18%(当福利)
而之后国民党执政又一直加薪一直加薪
结果工作二十五年
退休后,退休金加18%领到三十年
一生领到的钱大到成为国家的严重负担
而有人一直讲保护信赖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薪水怎不回到当初
1958年的薪资,18%也不要取消
让你们领到往生
这财政的负担就没问题了
公务员每加薪一千元
连退休金算其实国库多负担是超过两千元
这有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