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7 (孕妻)》之铭言:
: 大家好~Ptt站庆之际,热门版八卦 跟西斯 好像要联手
: 给大家惊喜,请大家吃河蟹了?
: 208779那篇 爆出 西斯某版主 利用匿名帐号要真相
: 结果在当事人同意下,旋即在八卦PO初一连串的匿名要真相铁证
: 在西斯推文中仍可看到残留的铁证图片
: 又,西斯更是一大串被1-4-2版龟删文
: 想知道在原文当事人同意下,为什么在八卦还是会被删文
: 而八卦检举并无208779检举文,请问是否当事人来信检举? 当事人谁?
: 当事人是指谁? 有没有河蟹很大只的八卦? 这篇合乎板归了吧?
背景是这样的:
甲寄给乙的私信,
丙虽然得到乙同意公开,但没有说得到甲的同意;
然后丁检举说,他就是甲,不同意公开。
有人在依法行政,谢谢指教的原则下,就把丙桶了。
现在问题是,如何证明丁就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