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糗大!嘿咻后LINE小女友 竟传给她爸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廖姓男子日前在路上搭讪高一女学生玲玲(化名),双方互加
脸书后时常聊天,仅2周就成为男女朋友,而后廖男2度带玲玲上摩铁“嘿咻”,却在传
LINE给玲玲时,不知该门号已为玲父所用,父亲看到LINE后质问女儿,才让2人恋情曝光
,气得控告廖男。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廖男首次与玲玲嘿咻时,她尚未满16岁,今依妨害儿童及少年性
交易防制条例将廖男起诉。
去年10月,廖男在北市新店区路上,看见年轻貌美、身材姣好的高一女学生玲玲,忍不住
上前与她攀谈,表达想交朋友之意,玲玲也大方接受,双方互加脸书后成为好友,玲玲并
留下自己手机电话,而后2人时常透过脸书私讯传情,2周后即成为男女朋友。
在一起后,廖男于去年10月间即带玲玲上摩铁嘿咻,今年3月又再度带她至旅馆发生性关
系,而后廖男传LINE给玲玲,向她述说浓情蜜意,却不知玲玲已将该手机转交父亲使用,
玲玲也忘记告诉廖男,玲父看见讯息后勃然大怒,质问女儿后才发现2人不但交往,还发
生性关系,气得对廖男提告。
台北地检署传唤廖男出庭,他承认有和玲玲发生性关系,但辩称玲玲在10月底已满16岁,
他于11月才带她上摩铁嘿咻。检察官勘验摩铁监视器画面,透过车牌号码追查,发现2人
进入摩铁的时间为10月中,当时玲玲并未满16岁,而后廖男才坦承不讳,称当时有给玲玲
2千元零用钱,但并非对价关系。
玲玲则向检察官表示,自己是被廖男强迫,她当初并不愿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但又害怕
廖男淫威不敢逃跑。但检察官调查发现,玲玲首次与廖男嘿咻后,期间仍与廖男有脸书及
LINE的往来,对话也看不出有任何受迫之意。故仅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将廖
男起诉,妨害性自主部分则处分不起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34276
5.备注:
去年10月在一起 去年10月就嘿咻 才高一而已 这一定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