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12575 自由时报
农舍办法放水 只管兴建不管买主
2015-09-04
〔记者李欣芳、钟丽华、吴欣恬/综合报导〕行政院与内政部昨天演出双簧,内政部与农
委会修正了“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只管兴建人,却不管买农舍的人;行政院院会另
外则通过了“农发条例十八条之一修正草案”,对农舍购买人作出限制,但因尚待立法院
审议通过,等同目前任何人都可以买农舍!
购买资格待审议 遥遥无期
“兴建农舍办法”明定加入农保的农民、农会及水利会等会员才可兴建农舍;“农发条例
修正草案”规定购买农舍须年满廿岁,实际从事农业生产超过一年,且没有自用农舍。但
继承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受赠者则限制配偶或二等亲以内直系血亲,且受赠人、法拍人
都必须没有自用农舍。
行政院与内政部昨天的“连续动作”,等于宣告把农舍的“兴建”与“购买”资格切割处
理,“兴建”资格规范在“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马上可以实施;至于“购买”资格
则由“农发条例”修法处理,由于尚待立院审议,事实上“遥遥无期”。
农阵批延宕 农地农用落空
台湾农村阵线秘书长、世新大学助理教授蔡培慧质疑,行政院把农舍转移的问题,从行政
命令的位阶拉高到法律,就是想藉修法的延宕拉长“空窗期”,回避“农地农用”的现实
,让假农民仍可买卖农地盖农舍,现有农地将继续被蚕食鲸吞。
内政部今年七月十六日起预告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除了兴建限制资格外,还
包括“限制农舍承受人资格”,但因社会各界认为这项办法恐逾越母法“农业发展条例”
授权范围,农委会检讨评估后,删除“限制农舍承受人资格”的规定,但另案修正“农业
发展条例”,并已在昨天行政院院会审查通过,将送立法院审议。
农保农民等3类 可建农舍
内政部长陈威仁表示,兴建农舍办法只提及申请兴建人应为农民,但对农民的资格没有明
文规定,这次修正后,以下三类民众都可以兴建农舍:第一种是属于农民健康保险被保险
人,就是一般人认知的农民;第二种为全民健康保险第三类被保险人,即“农会及水利会
会员,或年满十五岁以上实际从事农业工作者,或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渔会为甲
类会员,或年满十五岁以上实际从事渔业工作者”;第三种为有心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
。
作者:
hssz (é‡‘ä½³æ˜ ï½žå¥½å¯æ„›)
2014-09-04 09:14:00台湾的法律,就是各种保障权贵的后门法,只有对人民强硬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04 09:15:00
立委就是抄农地大户,立委的家人就是外劳仲介大户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9-04 09:16:00
立委就是抄房大户,立委不会档自己财路
作者:
ANCEE (安西)
2015-09-04 09:17:00整天都要上街头抗议 选你们这些垃圾干嘛
作者: gyboy74 2015-09-04 09:17:00
689优质选择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9-04 09:19:00不放水严格把关不让既得利益者上下其手 我才意外...
作者: turtlefar1 2015-09-04 09:21:00
高调
作者:
piece1 (...)
2015-09-04 09:23:00这些公务员真伟大!!
作者:
itrs821 (酗咖啡)
2015-09-04 09:31:00要轮替了 赶快挖洞让DPP跳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09-04 09:31:00
要继续买农地豪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