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拐15岁 性诱女儿男友缓刑2年
2015-09-04 03:11:47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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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张姓妇人对女儿的15岁男友心生好感,竟诱惑对方发生性行为;男生对女友觉得内疚
,不敢再前往,张妇传讯“也许你不会想要这儿子了”,被少年阿姨发现提告,新北地院
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6月,缓刑2年。
张姓妇人从事手工业,辛苦抚养两名女儿,但并未限制女儿交男朋友;去年12月,就读国
中三年级的女儿带男友返家,张妇对这位小她26岁男生越看越喜欢,趁著女儿不在家、对
方来找女儿时,诱惑男生发生性行为。
男生事后越想越不对,不敢再跟张妇接触,甚至跟张妇女儿分手;但张妇却不放弃,还传
网络讯息询问对方“不想保护你的儿子吧”、“我拿掉不再为难你”。少年阿姨发现追问
,提告张妇与未成年性交罪。
新北地院审理时,张妇深表悔悟;少年阿姨也同意若张妇不再联系外甥,就愿意原谅她。
法官考量张妇还有未成年女儿要扶养、照顾,若入监服刑,家人生活势必产生重大影响,
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