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吃1桌3千元 院检认定贿选
http://www.cdnews.com.tw 2015-09-03 17:14:59
去年台东县议员选举邱姓桩脚,以1桌新台币3000元宴请干部,有人坦承生平第1次到饭
店用餐,有人感觉菜色像喜宴般,院检因此认定贿选,判4年有期徒刑。
去年5合1选举,台东县某县议员候选人的桩脚,在成功镇东海岸饭店以1桌3000元宴请6
桌选民,每桌约8人,事后有人向检调检举涉餐宴贿选。
中央社台东县3日报导,检调侦办时,邱姓桩脚辩称宴请干部是临时起意,当天上午10时
许召集各地干部到东海岸饭店开会,因超过用餐时间,有人提议就在饭店用餐,于是席开
6桌宴请这些干部,吃的菜就像一般竞选总部的菜色。
不过检调侦办时,参加餐会的林姓干部说,他平常在竞选总部都吃米粉和烧酒鸡,只有
这次餐会菜色比较好;杨姓干部也说,餐会菜色是婚宴请客的菜,他平日用餐以便当来算
约60、70元,除非是他人喜宴请客。
李姓干部也说,平常不会到东海岸饭店用餐,那天吃的菜色就像喜宴,有10至12道菜,
餐会菜色还不错,东海岸饭店是高级餐厅,最有印象的是吃到炒虾。陈姓妇女则说,这是
她生平第1次到东海岸饭店用餐。
检察官综合这些人说法,认定3000元一桌是“喜宴菜色”、“菜色极佳”,1桌8人用餐
,换算每人285元,价格非一般人平日3餐费用等级,因此涉及餐会贿选,予以起诉。
台东地方法院认同检方的看法,备注:将邱姓桩脚判处有期徒刑4年,案件还可上诉。(
李日成编)
【中央网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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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3000/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