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by1 (简单生活节)
2015-09-02 11:13:5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勇消移树被撞死 竟非殉职
不算冒险犯难 消防署挨轰没同理心
【陈宏铭、王家俊、李俊淇╱连线报导】屏东满州消防分队小队长陈信宏在
苏迪勒台风来袭时,深夜移除路树遭人酒驾撞死,日前消防署驳回屏东县政
府的因公殉职申请案,县长潘孟安昨开记者会沉痛表示:“这不是因公殉职
,什么才叫因公殉职?这不是陈一人问题,是对救难警消人员荣誉与精神的
维护。”潘县长强调,若申请重新审议遭中央驳回,不排除有更大动作。
上月八日苏迪勒台风来袭,凌晨二时许陈信宏(四十八岁)出勤到民宅灭火
,返队途中发现路树倾倒,他担心深夜影响行车安全,热心下车移除路树,
不幸遭酒驾的郑科明当场撞死,另名队员江天佑肋骨骨折、气胸,仍在高雄
荣总治疗。
梦里穿制服守岗位
潘孟安说,县府调阅陈信宏出勤纪录、无线电对话资料,认定因公殉职申请
抚卹。没想到八月二十六日消防署审议驳回,指依《公务员抚卹法》规定,
因公殉职须有三要件,包括遭遇危难事故、现场有死亡的可能性、奋不顾身
执行任务,此案尚无面对高度危险仍奋勇接受挑战的情况,与冒险犯难因公
殉职仍有距离。
死者家属获知,昨透过屏县消防局长许美雪表达“失望、错愕”,强烈希望
消防署能重新审议。陈信宏表弟朱飞鸿说,没想到陈信宏的拚命表现,竟换
来如此无情,“前晨二时许梦到陈信宏,当时陈穿制服说刚下班,陈还说知
道肉身已不见了。”
“以后谁还会卖命”
许美雪说,此案若“因公死亡”抚卹金一千三百多万元,“因公殉职”则约
两千万元,但不是差六百万的问题,陈在台风夜移除路树危险性高,绝对符
合冒险犯难的精神。基层消防员也在脸书发言痛批,“消防署官员,祝事情
永远不会发生在您身上”、“自己人都不挺自己人”。
律师林夙慧表示,救难人员考量如何立即维护大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不幸
却不被认同,“上级单位是否有同理心,令人怀疑!”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
教授廖义铭讽刺说,“政府没钱了嘛?”政府应从宽认定,否则“以后谁还
为你卖命?”
消防署称从优抚卹
消防署昨午改口说,消防署已与屏县府达成共识,配合《抚卹法》相关规定
,函送铨叙部审定,共同争取小队长陈信宏从优抚卹。铨叙部长张哲琛说,
符合因公抚卹标准才会呈报到铨叙部,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案小组审定,此
案未送铨叙部,不了解案情。
【消防署认定】陈信宏不符因公殉职3要件
非危难事故1 必须遭遇危难事故的事实
无死亡危险2 须明知该现场存有死亡之高度可能性,且无从预先排除其死亡
的危险可能因素
没奋不顾身3 必须奋不顾身执行任务而殉职
资料来源:消防署公文
陈信宏 48岁 小档案
家庭:已婚,育1女1男
职称:满州消防分队小队长
学历:警校138期消防组
经历:屏东二大队安检小组、潮州消防分队、满州分队
事件:8月8日凌晨苏迪勒台风夜灭火勤务返队途中发现树倒,移除时遭撞死
;8月15日从一线四星小队长追晋为二线一星分队长;县府隔天报请中央因公
殉职抚卹;8月26日消防署审议驳回
资料来源:屏东县消防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02/36755220/
作者:
lav1147 (檸檬æ±åŠç³–多冰)
2015-09-02 11:14:00这不是已经翻盘了吗
作者:
KillQB (杀死Q贝)
2015-09-02 11:15:00会不会是因为地方与中央颜色不一样 所以…… 嗯…
作者:
skylion (温暖的传说)
2015-09-02 11:15:00拜托把郭冠英的退休金拿来给他殉职抚卹
是啊 消防队跑去搬树怎么会算因公殉职呢以后消防队请不要支援救火以外的任务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5-09-02 11:17:00上次台铁司机也是这样 最后被干翻才改
作者:
CostDown (BigBoss)
2015-09-02 11:17:00职责为回报状况 搬树属个人行为
作者:
Gandalf (☑穷☑宅☑痴)
2015-09-02 11:18:00麻木不仁的政府
作者:
hosen (didi)
2015-09-02 11:18:00国家缺钱 能省则省 1300万 也不算少?
作者:
Tattood (HelloHelloHello)
2015-09-02 11:19:00冠英不知道现在过的怎么样 有没有习惯刮腋毛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09-02 11:20:00铨叙部有说再议啦 没有否决
作者:
hosen (didi)
2015-09-02 11:20:00因公殉职跟因公死亡不同,不是工作中死掉就ㄧ律因公殉职
作者:
login (  ̄ 3 ̄)
2015-09-02 11:20:00去跑趴受伤叫国难,执行勤务中丧命不算殉职? 伟哉 鬼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党 凸 ̄▽ ̄凸)
2015-09-02 11:20:00连结呢?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9-02 11:21:00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和酒驾肇事者求偿应该也无门
因公殉职$$+50% 因公死亡$$+10~25% 有相关的规定
作者: psy792 (七逃郎) 2015-09-02 11:22:00
因公死亡(0) 因公殉职不一定 搬树算冒险犯难殉职?
作者:
hosen (didi)
2015-09-02 11:22:00被酒驾撞死 会觉得那600万是你要跟酒驾肇事的人要才对
作者: psy792 (七逃郎) 2015-09-02 11:23:00
可惜台湾人理盲滥情 长官又死者为大 就只能这样
作者:
s0022 (还有点2)
2015-09-02 11:23:00这样以后除了火灾,其他勤务都拒绝去吧
这件的因公死亡应该是第二款的25% , 但是抚卹金的125%跟150% 有差到700万这么多 @@?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9-02 11:25:00当然是钱的问题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党 凸 ̄▽ ̄凸)
2015-09-02 11:29:00[新闻] 大翻盘!消防小队长因公殉职 消防署定调
#1LvP3WB8他明明就是执行勤务回程中死亡,更何况一样在做服务民众的事,又死得冤,从宽认定这么困难吗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15-09-02 11:35:00坦白说 六百万真的差很多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5-09-02 11:35:00
酒驾无所不在
作者:
tjtjtj (新)
2015-09-02 11:39:00坦白说这是因公死亡不是殉职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5-09-02 11:42:00然后八仙就国赔 见鬼了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5-09-02 11:42:00有上新闻从宽认定 没上新闻又不是官你家的事 不难懂吧
作者: momo0419 2015-09-02 11:44:00
鬼岛
我只觉得会吵的小孩有糖吃,八仙是这样,这件也是这样
作者: jehow (疑) 2015-09-02 12:01:00
台风天出任务不算冒险犯难喔 那干嘛放假
遭遇危难事故,执行抢救任务时,明知该灾难现场存有死
亡之高度可能性,且依当时之时空环境,无从预先排除其亡之可能因素,仍奋不顾身,于灾难现场执行抢救任务而职者 --->这是符合冒险犯难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