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到要不要要去警察出视证件验证身份
争论这点其实没意义
因为正确的流程是警察需要自己先拿出来
让被临检人确知其警察身份
“ 临检进行前应对受临检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或处所之所有人、使用人等在场者告以实施之事由,并出示证件表明其为执行人员之身分。”
警察不自己先拿出来就是错误的了。
如果警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确切告知你临检的理由
当然我们要合理的配合他啊
还有自己的汽车算是私人的空间
警察不能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下搜索
除非他有搜捕令
不然他就必须要有你的同意才行
不论你拒绝还是同意 这都是你的权利
住家也是,警察要进门也要你的同意
你也可以拒绝或同意他进去
这是你的权利
现在临检大多跟你讲几句话 看看有没有酒味
没酒气就放人了
如果你酒驾就完了 这是公共危险罪
十足充分地可以临检你
权利是自己的,要不要维护是自己的事
但是警察应该要注重民众的权利
所谓法治,乃是依法治理
为了公权力不被滥用,侵犯人民
所以才订定如此多的细则来约束警察
台湾是不是法治国家不是看人民守不守法
而是看政府与公权力守不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