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警察可否随便要路人拿出身分证盘查?

楼主: zergaiur (aiur)   2015-08-31 03:22:44
不见得~
这是合理怀疑的认定是由谁认定的问题?
目前的法律, 合理怀疑的标准, 当然是由执勤警察认定~
这是我们法律给警察的授权~
所以员警碰到可疑的人都可以查验身份,而不用请示检察官~
你如果觉得警察理由不充份, 你也可以拒绝出示证件~
当然警察有权力把你带回警局扣留3小时查验身份~
此时,你亦可在警局向高层投诉员警的查验理由不充份,迳由高层认定~
如果高层认定不属合理怀疑的话,警员可以面临行政处份~
但这并不改变事发现场,员警有认定合理怀疑的权力事实~
但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法律的确授权给基层员警认定 "合理怀疑"
基本上世界各国的警政也都如此,台湾的警察得到法律的授权算少了~
下次警察查验,如果赶时间的话,直接给他查验比较好,这是法律授权~
不过真的很不合理的话,可以和他去警局再投诉他
你合理的话有条例可让他职务过失记点处份
但他一样有3小时的时间把你关在警局
总之认定"可疑",不是你认定自己不可疑就可以不配合了..你只能投诉他职务过失而已
※ 引述《aidao (爱到)》之铭言:
: 直接说答案:当然不行
: 找警察职权行使法看就懂了
: 要看身分证有好几项前提
: 要先被满足才行
: 例如合理怀疑有犯罪之嫌等等
: “合理怀疑”也不是主观上认定就好
: 也要有客观上条件符合
: 例如半夜看到一个男生出现在女厕
: 这个人时地都很不合常理
: 警察才有权要求出示证件
: 前面是法律规定
: 接下来谈到实际情况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25:00
恭喜
作者: ghostdx (Eker)   2015-08-31 03:26:00
赞同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26:00
某种程度像赌博
作者: GTOyoko5566 (鸡头洋子)   2015-08-31 03:26:00
观念正确
作者: sexyass   2015-08-31 03:30:00
推!
作者: wangxiv   2015-08-31 03:33:00
作者: qwert987 (qwe)   2015-08-31 03:34:00
正确!推
作者: umaga1 (QQ)   2015-08-31 03:34:00
法律不够明确 容易有纠纷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8-31 03:34:00
不错啊,我跟你去耗三个小时吃猪排饭还可以让你被申诉
作者: qwert987 (qwe)   2015-08-31 03:35:00
有一种无脑酸比较有趣 键盘呼吁不要配合 然后自己乖乖掏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8-31 03:35:00
我决定以后都要乖乖去警局了
作者: ewqqwe (键盘蚵南)   2015-08-31 03:40:00
正解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40:00
就是啊 那种就很无耻 万人想硬 一人 要死大家一起死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3:42:00
你说的跟我讲的没有冲突啊 XD是在不见得什么啦 XD 
作者: qwert987 (qwe)   2015-08-31 03:43:00
那一位好像自己跑来签到了 哈 知道丢脸就好 哈哈键盘呼吁 万人响应~ 要死你去死 ㄏㄏ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45:00
a大的文章看完我觉得还好吧?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3:45:00
q大,想说原文你怎么不见了XD 到底哪写错了你也都不讲
作者: qwert987 (qwe)   2015-08-31 03:45:00
我又没有说谁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知道丢脸就好 哈哈 爽喔 椅子拉很快喔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3:46:00
q大,是哪段在键盘呼吁什么了啦 XD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47:00
或许是"有时间慢慢耗 争取..." 那一段吧?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3:47:00
你到底在讲啥啦 XD 你是不是没有看清楚我写什么啦 XDa1122334424大,我是真的不懂q大的点在哪,原文也问了,q大也没讲出到底他觉得问题处在哪 XD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3:49:00
或许是在说 可能会害到有时间的人... 之类的?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3:49:00
a11大,我就是依法回答而已~q大,我发文通常很快自D(除了台语文),那篇我先不D,随时欢迎你回来讨论,说真的啦,我觉得你应该没看懂我原意 XD那篇推文都补充很清楚啦~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4:00:00
我当然知道啊 有很难看懂吗?本来会去冲撞体制的都是些神经病啊(好的意思上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08-31 04:03:00
a11大,是啊,我也以为很容易理解才对。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8-31 04:08:00
其实去派出所3小时,谁耗谁的时间也很难说,比谁较闲了
作者: S522 (╮(╯_╰)╭)   2015-08-31 04:10:00
警察执勤是上班时间,民众除非是在同一间警局上班,否则谁损失?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8-31 04:13:00
民众无聊在派出所发呆三小时没什么,警察上班能发呆3小时
作者: S522 (╮(╯_╰)╭)   2015-08-31 04:14:00
又不是整间派出所只有一个警察上班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8-31 04:14:00
吗?如果可以,警察每天临检自己父母,然后一起发呆3小时
作者: S522 (╮(╯_╰)╭)   2015-08-31 04:15:00
而且规定3小时也未必要留到3小时,所谓3小时是指上限3小时把人带回派出所后花3分钟、30分钟或3小时都是合法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8-31 04:19:00
会被长官定吧
作者: StockVirtual (史塔克 @模拟股市)   2015-08-31 04:58:00
记得有律师去告过 都没告赢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5-08-31 07:16:00
本来合理怀疑就没标准 你有一亿你觉得富有 穷苦人家有一百万就满足了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 社会经验 认知本来就不同 如果标准可以一致 法律就不会这么多甲说乙说丙说
作者: Nchun (NNN)   2015-08-31 08:01:00
警察又不用陪你耗三小时 常听到警察故意把你丢在那然后不理你 自己去做别的事 时间到了再来调查...
作者: jayang (杰扬)   2015-08-31 08:30:00
正解
作者: baidu (Dr.百度™)   2015-08-31 08:36:00
真的没事被抓回去派出所 当自己家 拉屎 泡茶 睡觉最后可以上网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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