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发,应邀到纽约、洛杉矶等几个北美城市的台湾会馆演讲。搭了十几个小时飞机,
在旧金山转机的空档,好不容易连上网络的时候,却忽然接到郑性泽案的非常上诉,被最
高法院驳回的消息。
一时之间,难过到说不出话来。
想起这张照片里,郑性泽古意憨厚的父母,正在院里的田边,等待已经在阴暗的黑牢里十
三年的郑性泽历劫归来;也想起,郑性泽曾经告诉我,如果这次非常上诉可以成功,他计
画把家里原本种稻的田改种水果。
如今所有的期待,再度破灭。我们必须从新再来。
非常上诉,是我国赋予检察总长的特殊权限。当检察总长认为确定判决有违背法令之虞时
,就有权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这是一个特别的救济程序。
在黄世铭担任检察总长的期间,郑案律师团就曾经声请过二十多次的非常上诉,但黄世铭
从未搭理,甚至反过来指责我们声请太多次。令人傻眼。
如果不是真有冤枉,谁会无聊到一再声请非常上诉?
事实上,我们提起非常上诉,最主要的依据,是监察院在2014年3月所做出的调查报告。
在报告中,监察院指出,郑案判刑依据主要就是被告的自白、证人的指述、和法医的证词
。但郑案不仅有被告遭灌辣椒水、电击下体等惨绝人寰的刑求,甚至连证人,都不分男女
,遭到不人道的刑求;而法医的证词也同样荒腔走板,同一位法医,也在另一个冤错案后
丰大桥案里,被监察院认为其证词胆大妄为、胡乱作证。
本案因此遭监察院调查报告认定为冤错案,其判决违背法令之处甚多,希望法务部能就郑
案提出再审及非常上以资救济。
但整个黄世铭时代,郑性泽非常上诉之路等于完全落空。
一直要到2014/4/29,新任检察总长颜大和上任,才终于愿意为郑性泽提起非常上诉。
然而,原本期待应该可以重审的郑案,今天竟然遭到最高法院驳回。
最高法院驳回的理由,根据报载,主要是认为郑性泽在检察官有自白,所以其自白是出于
自由意志;另一点是鉴识人员、法医,已经都以鉴定证人身分出庭,所以法院已详尽调查
鉴定证人。
但这种狗屁理由,真的让人难以接受。
首先关于刑求的部分,在郑性泽案发当日被送入看守所,所方所制作的身体检查表中,就
可看出他全身伤痕累累,也记载了郑性泽自陈下体遭电击。此外,证人遭刑求的部分,也
都具有验伤单。最高法院为何略这些事实不谈,还认定证人与被告的自白是出于自由意志
?真的让人难以理解。
悲哀的是,在过去这样冤错案的例子,如江国庆案、苏建和案,法院也都曾有类似的问题
。要说难以理解,但其实郑案也没什么特殊之处。只是我国的司法,再一次选择视而不见
、掩盖事实。
第二个问题在于,郑案中法医,其专业性早就遭到严重质疑。如上所述的后丰大桥案里,
他就遭到监察院强力抨击。在郑案中,该名法医所描述的犯罪情节,也早已经被许多名刑
事鉴识专家、法医,认定根本不可能发生,然而,因为这样错误的认定,导致一个无辜的
人,已经在黑暗的牢里,度过十三年的光阴,到现在,还看不到隧道的尽头。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都已经讲了无数次。挨着疲惫,现在在美国深夜的寄宿乡亲家的客厅
桌上,还要再重写一次,真的感到没有止尽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