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有多好?征婚限BMI适中的处女司法官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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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3日00:09
一名张姓男子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征求女生必须要是司法官或是医官,父母职业也有
所限制,若有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男女关系太复杂者)将被判定不合格。如此夸张的条件
,让不少网友认为太可笑。
张姓男子在报纸上刊登的征婚广告中,要求对方的职业必须是司法官或医官,身高必须在
160公分以上,居住在高雄,BMI值不得过高或过低,也不能够有负债以及婚前性行为。
如此夸张的条件被网友分享到“一句话父权大赛”《脸书》专页后,被不少网友无情地狂
酸“还要BMI适中的处女耶”、“看到中间以为是在征人工作”、“明明征的是能干的无
薪员工”、“比台大博班论文口试还硬”,还有网友直言“都这个条件了还嫁人毁灭生活
”、“自己的条件是有多好开出来啊!只会嘴砲,真的符合这些条件的女人也不会嫁给你
”。(隋昊志/综合报导)
张姓男子征婚广告:
1.征女司法官,32岁以下,现实任司法官,身高限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
2.征女医官,33岁以下,国防医学院(医学系、牙医系、药学系、护理系毕)少校以上人
员,身高限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
意者请自备:自传(格式不拘,请论述学经历,家庭状况,现职,未来规划)
面谈时请自传
1.自传2.身分证正本3.毕业证书正本4.医学相关职照5.国家考试及格证书6.户籍誊本影本
。
以上人员父母亲职业限制(军、公、教(限公立学校,私校除外)、医)
以下情况判定条件不合格
1.BMI值过高或过低
2.婚前健检没通过者
3.有负债者
4.有婚前性行为者(男女关系太复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