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桃检不起诉 国防部表尊重感谢

楼主: blackkt (低调)   2015-08-22 20:33:46
※ 引述《DIDIMIN ( )》之铭言:
: ※ 引述《KAKUBIN (角瓶)》之铭言:
: : 谁说法院是kmt开的啊?
: : 这种判决结果只会让人民更加赌烂,放过贵妇团可以加速kmt灭亡
: : 强烈怀疑法院公开替dpp助选,请小英放过法院!
: : 引述《isrs (文章通常太机掰又太中肯)》之铭言:
: 这件事想来想去根本就是检察官故意的
: 故意不起诉来让大家更厌恶 KMT,好让大家明年把 KMT 百年来的圣火给灭了
: 只有国防部和 KMT 在高调感谢检调、赞叹检调
: 殊不知这只是包装糖衣的毒药
: 我的想法啦
我真的觉得这检察官蛮猛的 居然敢直接不起诉
连进去一审让法官认定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情况真的少见
然后稍微看了一下桃园地检的新闻稿
几乎全部认定都函询国防部
Q1.阿帕契头盔为什么可以带出营区?
A:被告劳乃成系该单位因任务需要,由飞行军官自行保管飞行头盔,
返家回营、移地受训、执行飞行任务时,均携持在身,
并无不法所有意图之窃取或侵占行为。
我同意没窃取或侵占 但这头盔带出去真的没问题吗?
显然我们国防部认为没问题 因为飞官都自行保管头盔
但我还真的没听过军事用品可以这样随便带出去的
重点是就算可以自行保管可以带出去
劳乃成带去开趴 还让朋友戴上 这样真的有尽保管之责吗?
显然检察察没有交代这一点 反正国防部说可以带就可以带
Q2.601旅内部及停机坪是否为要塞堡垒?
一样函询国防部判断 得到的答案竟是...
A:陆军航空第601旅驻地并非要塞、堡垒;拍摄相片显示之阿帕契
直升机、飞行头盔、机棚等,依“国防部外泄机密资料审议委员
会设置及鉴定要点”,亦未核定为军事机密、国防秘密.
既然是国防部外泄机密资料委员会所认定的
那我就要问啦 该审议委员会 参与的委员有谁?
是否合法召开该审议委员会? 并经合法决议?
委员会的组织大概是这样订的
本委员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本部军政副部长兼任;副主任委员一人
,由本部总政治作战局局长兼任;委员十五人。区分如下:
(一)本部部内委员:
1.法制司司长。
2.军法司司长。
3.军备局局长。
4.参谋本部情报参谋次长室次长。
5.参谋本部作战及计画参谋次长室次长。
6.参谋本部通信电子资讯参谋次长室次长。
(二)部外委员:
1.战略或法学专家学者四人。
2.新闻专业人士二人。
3.律师专业人士三人。
国防部内部委员就算了 那部外委员呢? 是哪些人来担任的?
所谓战略或法学专家学者四人,新闻专业人士二人,
律师专业人士三人,这9人名单可否公布? 是不是经得起检验?
3.至被告劳乃成带同邱雅靖等多人驾车进入陆军航空第601旅,
系经该旅总值星官于大门口指示卫哨放行,致卫哨未经详实查验,
即任令进入旅区,查无欺瞒卫哨之犯行。
这点就更扯了 因为总值星官指示放行就没有欺瞒卫哨?
摆明就是把责任往门哨士官小兵身上推
重点是劳乃成来的目的是什么?
跟他报给门哨或总值星官的情况是否一致?
还是原本说进营区吃饭或拿东西 结果变成坐直升机
进入营区的人数和身分是否谎报?
这些都没有查 也没有交代 反正值星官说放行就合法....
值星官真是衰小 以军中实际状况 哪敢问那么多
从头到尾就是法务部底下的检察官和国防部一起演的一出戏
检察官:头盔可不可以带出去?
国防布:可以 可以 因为头盔由飞官随身自行保管
检察官:601旅驻地和停机坪是否为要塞保垒
国防布:误会 误会 那绝不是要塞堡垒
检察官:劳乃成有没有欺瞒卫哨?
国防布:没有 没有 那是总值星官同意他进去的
检察官: 哦 那没事了(查无罪证直接不起诉)
国防部: 尊重与感谢!
作者: kutkin ( )   2015-08-22 20:34:00
法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