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wesza 2015-08-20 18:07:29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19/67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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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长小题大作 害拾荒嬷被当小偷
2015/08/19 20:40
台中梧栖一名72岁拾荒阿嬷上周五在童综合医院外,捡到171本护照,不识字的她以为是人家不要的书,整袋拿走,事后知道是证件,吓得弃置在住家附近的荒地;而遗失护照的李姓仲介报案后,清水分局宁安派出所警方调出监视器,循线找回护照。
全案员警原以侵占遗失物案处理,李男则不愿追究王妇责任,但周一清水以分局长指示下令,员警须将阿嬷找来重做笔录,罪责是窃盗,员警爆料说,“阿嬷从头到尾都没有窃盗的犯意,她是个不认识字的拾荒老妇,看到地上一袋本子以为是不要书就捡走做资源回收,何来窃盗?”且窃占遗失物罪仅罚款500元,窃盗罪却有五年以下刑责,认为分局长小案大办。
律师张崇哲说,阿嬷是拾荒者,她当下的主观认知该包“册”是人家不要的、没有价值的,她可以拿来做 回收因此捡走,这是没罪的,分局长要员警依窃盗罪侦办有争议;不具名检察官看过王妇脚踏车载纸板监视画面也说,他个人倾向认定王妇主观上应无窃盗之不法意 图。
对此,清水分局长林宏儒今解释,经审视李男笔录后,分局发现李将护照放在地上还要回去拿应属“松散持有”,王妇捡走已涉及窃盗,分局要求补笔录主要是告知王妇她的作为涉及窃盗,警方发现的任何事证都须查明详述,再交由检察官调查定夺,同仁显有认知上的差异。
《苹果》今天找到阿嬷,她睁大眼睛说,“我在地上捡的,怎么是偷?我穷归穷,也不会去偷!干脆把我抓去关厚死!”,阿嬷表示,她拾荒十余年期间捡过钱、捡到过印章,她都有交给警察,这次她因不认识字,不知道袋子里面的东西那么重要,否则她不会捡,她当下也是犯傻没交给警察,她没有跟小孩说这件事,“这几天她烦都快烦死了。”
说到动气王阿嬷说:“我是快死的人,干脆把我抓去关厚死!”不久阿嬷就关门送客,但是,隔着纱门她还是有话想说,一再表示自己的清白,不知道那一袋是护照,并不安地走来走去,难过地揉擦着眼睛。(孙义方/台中报导)
备注: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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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人祸亦如是,此谓 [天之道] ,而非[逆天救世之道 ]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08-20 18:08:00171本护照也太猛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5-08-20 18:10:00专偷拿别人还要的东西 放大绝"我以为你不要了"的职业
作者:
Jiummay (Jim Lin)
2015-08-20 18:10:00怎么没人责怪掉护照的仲介阿...171本耶 夸张
作者:
c93cj3 ( )
2015-08-20 18:10:00推5楼 我相信很多人都吃过亏 东西放著就不见了 ㄏㄏ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8-20 18:10:00
护照不是仲介遗失的吗?为什么是窃盗
作者: CCNK 2015-08-20 18:11:00
仲介耶,你认为呢?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8-20 18:11:00有遇过那种东西一离手就要捡走的 就不会觉得小案大做
作者:
c93cj3 ( )
2015-08-20 18:11:00不要说马路上 放在自家骑楼都会被"捡"走
作者: yatola (Lucky Day) 2015-08-20 18:11:00
失主都不追究了 分局长事情搞这么大是怎样?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5-08-20 18:12:00拾荒人连放在机车踏板上的未开封商品都能当作"你不要了"
作者: CCNK 2015-08-20 18:12:00
比婆婆拾荒还垃圾100倍的职业。
作者:
ainor (><)
2015-08-20 18:12:00快关到死啊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8-20 18:13:00笑死人了 做完笔录就是定罪喔???? 做笔录 送检察官定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8-20 18:14:00夺 是哪里不对??? 爆料警员的程度跟记者一样吗?? 以后干脆说看起来可怜会哭的 通通无罪算了!! 神经病!!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确かな幸せ)
2015-08-20 18:15:00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作者: blackman5566 (嘿人5566) 2015-08-20 18:15:00
活该 后来知道是证件还丢荒地 阿不就还好有找回来
作者:
m21423 (WSH)
2015-08-20 18:16:00医院外 又不是去你家拿的
作者:
flux ((′ω‵) )
2015-08-20 18:17:00窃盗是公诉,没有犯意的话法官应会判无罪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8-20 18:18:00另外 不管是侵占遗失物 还是窃盗 都是公诉罪 无所谓失主要不要追究 警察都有义务移送 检察官才有资格说不构成!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确かな幸せ)
2015-08-20 18:19:00不过法条解释为窃盗罪不是侵占遗失物就这样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08-20 18:24:00医院外是垃圾堆吗? 还是东西是放在垃圾桶旁? 看到医院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8-20 18:29:00捡回收是没有定点可以捡的样子
作者: lazo (腊肉) 2015-08-20 18:33:00
爽,本来就该办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5-08-20 18:34:00很多拾荒的基本上跟小偷没两样..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5-08-20 18:35:00看到就拿走 不就是强盗吗
作者: joseph0318 (酒色夫) 2015-08-20 18:37:00
我家弹簧床之前放门外晒太阳 下午出去就被干走了 家门外噎!
作者: centra (ukyo) 2015-08-20 18:40:00
不教而杀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号) 2015-08-20 18:41:00
之前邻居小孩没带钥匙书包先放自己家门外去玩 结果整个被"捡'走
呵呵 那以后我就把东西拿去放外面 然后等人捡走就去告他
作者:
casnal (呆)
2015-08-20 18:53:00啥小 很却业绩吗
作者:
akiue (乐透冥登)
2015-08-20 18:57:00当事人又不追究 分局长在精实个屁
作者:
c93cj3 ( )
2015-08-20 18:59:00有人不知道侵占遗失物案是非告诉乃论之罪XD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08-20 19:22:00友人曾把准备送烤漆的车架放家门口去买便当,一回家就不见当天下午就在拾荒者家门前找到,对方死不认帐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08-20 19:25:00直到报警后改哭年轻人欺侮老人不识字
作者: xhow4dox 2015-08-20 19:51:00
分局长林宏儒 缺业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