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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长小题大作 害拾荒嬷被当小偷
2015/08/19 20:40
台中梧栖一名72岁拾荒阿嬷上周五在童综合医院外,捡到171本护照,不识字的她以为是人家不要的书,整袋拿走,事后知道是证件,吓得弃置在住家附近的荒地;而遗失护照的李姓仲介报案后,清水分局宁安派出所警方调出监视器,循线找回护照。
全案员警原以侵占遗失物案处理,李男则不愿追究王妇责任,但周一清水以分局长指示下令,员警须将阿嬷找来重做笔录,罪责是窃盗,员警爆料说,“阿嬷从头到尾都没有窃盗的犯意,她是个不认识字的拾荒老妇,看到地上一袋本子以为是不要书就捡走做资源回收,何来窃盗?”且窃占遗失物罪仅罚款500元,窃盗罪却有五年以下刑责,认为分局长小案大办。
律师张崇哲说,阿嬷是拾荒者,她当下的主观认知该包“册”是人家不要的、没有价值的,她可以拿来做 回收因此捡走,这是没罪的,分局长要员警依窃盗罪侦办有争议;不具名检察官看过王妇脚踏车载纸板监视画面也说,他个人倾向认定王妇主观上应无窃盗之不法意 图。
对此,清水分局长林宏儒今解释,经审视李男笔录后,分局发现李将护照放在地上还要回去拿应属“松散持有”,王妇捡走已涉及窃盗,分局要求补笔录主要是告知王妇她的作为涉及窃盗,警方发现的任何事证都须查明详述,再交由检察官调查定夺,同仁显有认知上的差异。
《苹果》今天找到阿嬷,她睁大眼睛说,“我在地上捡的,怎么是偷?我穷归穷,也不会去偷!干脆把我抓去关厚死!”,阿嬷表示,她拾荒十余年期间捡过钱、捡到过印章,她都有交给警察,这次她因不认识字,不知道袋子里面的东西那么重要,否则她不会捡,她当下也是犯傻没交给警察,她没有跟小孩说这件事,“这几天她烦都快烦死了。”
说到动气王阿嬷说:“我是快死的人,干脆把我抓去关厚死!”不久阿嬷就关门送客,但是,隔着纱门她还是有话想说,一再表示自己的清白,不知道那一袋是护照,并不安地走来走去,难过地揉擦着眼睛。(孙义方/台中报导)
备注: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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