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发新闻稿回应了(http://goo.gl/V6YH4U)
重点有两个,1税捐机关必须对其他行政机关保密(所以还是不知道)
2公文会流出只有可能是收文者提供(这是八仙爆的料)
【新北市讯】针对今日杂志有关八仙粉尘活动事先向本市税捐机关申请的报导,内容诸多
错误,新北市政府财政局长吕卫青今 (19) 日郑重澄清,税捐机关接受营利单位活动之备
查,主要系为了在活动后课取应纳税金,税捐机关依法无权责且无从审核活动之内容,且
依税捐稽征法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义务人资料应予保密,故不可能主动向行政机关进行任
何通报,过去没有主动通报之前例,无论中央或各县市做法皆一致,该篇报导明显是用错
误资讯误导民众。
吕卫青表示,各厂商举办活动只要有门票收入,依娱乐税法相关规定需向税捐稽征机关做
备查,目的是向营利活动主办单位收取税金,但是相关备查仅有活动名称,现在各厂商都
非常有创意,很难单由活动名称揣测其真实活动内容,且税捐机关并非活动主管机关,对
于活动举办与否并无准驳之权力。此外,依据税捐稽征法第 33 条之规定,税捐稽征人员
对于纳税义务人相关资料,除该条明订的八种例外情况外,应绝对保守秘密,故税捐机关
没有主动通报其他行政机关之权力及义务,此项做法为全国一致,没有税捐机关主动通报
其他行政机关之前例。
至于外界质疑为何公文会流出,吕卫青强调,新北市税捐稽征机关依据税捐稽征法相关保
密规定,不可能将公文流出,但该篇公文系税捐机关行文给私人公司,是否由收文者提供
不得而知,对于其目的也不便在此揣测。
另有关假扣押部分,法制局长黄怡腾也指出,壹周刊报导:“…至于假扣押部分,新北市
府只负责申请,有没有扣到是法院的事情。”等内容亦与事实不符,因为八仙尘爆案相关
假扣押执行程序,目前仍由法院办理中,尚未完结,故假扣押执行的成果如何,目前尚待
法院通知,前往阅卷之后始能得知结果,故报导所言“有没有扣到是法院的事情”,乃是
对于法院假扣押执行程序毫无认识。
新闻局长林芥佑对此表示,根据相关法令可以知道,该篇报导系利用错误资讯,配合耸动
的标题,误导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