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监察院的功能是什么?

楼主: Kovainen (卡瓦宁)   2015-08-08 00:32:50
※ 引述《s4001 (风羽)》之铭言:
: ※ 引述《stareggs (Daily)》之铭言:
: : 看到监察院弹劾某市长之后才发现我们有5院 我一直以为只有3院
: : 既然监察院这么有正义感
: : 为何当初苗栗的议会跟市长在乱搞的时候不介入呢?
: : 你有介入就不会搞到公务员发不出薪水吧
: : 既然都这两个地方都有议会的问题?
: : 那某市长点出问题 监察院怎么不去针对议会跟有双重贿选的议长?
: : 反而弹劾市长?
: : 该市长也有说 那个贿选的议长审完他就会进入议会
: : 那解决问的方法应该是加速那个议长的程序 让该市长早日进议会吧?
: : 监察院到底他真正的功能是什么?
: 其实监察院在宪法上是蛮有功能的准司法机关
: 也因此
: 成为了各为政客必争的地方 想尽办法要让它无效化
: 所以要让这个院真正发挥作用
: 还是该让它回归国外上下议院的状态
: 以限制参选人资格的方式来做直接民选
: 并且还要规定不得侦查自己代表区域
: 以避嫌
: 不过...这样子就会出现有趣的现象
: 每个县市除了要选出代表自己县市的县市长外
: 还要选出自己县市对国家的监督人XD
: 但...这样也是对人民最好的
可以看一下五五宪草里
有关于监察院职权的条文
第八十七条  监察院为中央政府行使监察权之最高机关,掌理弹劾惩戒审计
,对国民大会负其责任。
第八十八条  监察院为行使监察权,得依法向各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询。
第八十九条  监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第九十条  监察委员由各省、蒙古、西藏、及侨居国外国民所选出之国民代表各预选
二人,提请国民大会选举之,其人选不以国民代表为限。
第九十一条  监察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第九十二条  监察院对于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违法或失职时,经监察委员一人以上之提
议,五人以上之审查决定,提出弹劾案,但对于总统副总统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
院长副院长之弹劾案,须有监察委员十人以上之提议,全体监察委员二分一以上之审查决
定,始得提出。
第九十三条  对于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之弹劾案,依前
条规定成立后,应向国民大会提出之,在国民大会开会期间,应请国民代表依法召集临时
国民大会,为罢免与否之决议。
第九十四条  监察委员于院内之言论及表决对外不负责任。
第九十五条  监察委员除现行犯外,非经监察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第九十六条  监察委员不得兼任其他公职或执行业务。
第九十七条  监察委员之选举及监察院之组织,以法律定之。
在五五宪草架构下
监察院是政府机关的一部份
对国民大会负责
监察委员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
而这也是较符合孙文的主张
现在会变成这样的下场
就是因为要对其负责的机关-国民大会
被修宪冻结了
监察委员由总统提名产生
完全失去立场的中立
只能成为总统的副佣
没有惩戒权
等于纠举弹劾一点效力都没
自然沦为可有可无的机构
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初修宪没有谨慎考量
忽略“权能区分”
以及后来冻结国民大会的恶果
或许将来有机会修宪
应该要把国民大会恢复
并由国民大会来选举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才对
这样才能对五院落实监督制衡
确实发挥“权能区分”的精神
作者: KBlawyer (键盘律师)   2015-08-08 00:34:00
国民大会是因为中国幅员广大联络不易才设计的台湾需不需要这种制度 需要在讨论
作者: leo1990910 (鲁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5-08-08 00:36:00
结果都是由媒体跟社会团体担任监察院的工作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8-08 00:36:00
想到国民大会我只记得一群吊尿袋坐轮椅的老贼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36:00
不如监察跟立法一样直选好了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8-08 00:37:00
那国大代表又要怎么产生?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8-08 00:37:00
感谢张君励跟林纪东那群老屁眼阿,五权宪法硬套内阁制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37:00
透过国民大会选立委太间接了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断战斗)   2015-08-08 00:39:00
那选立委选拔权不要给国民大会就好阿!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8-08 00:39:00
有国大的话其他选举皆可废 只要掌握国大就是掌握国家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断战斗)   2015-08-08 00:40:00
每次修宪要把制衡机关与分权机关裁撤掉 都说可以省多少公帑,结果让权力不能制衡监督 造成贪腐损失更多
作者: MetalRose (金属玫瑰)   2015-08-08 00:41:00
干嘛走回头路 = =
作者: revera1992 (feel it in my finger)   2015-08-08 00:41:00
滥察院
作者: MetalRose (金属玫瑰)   2015-08-08 00:42:00
国民大会是因为中国人民太多(水准又太低)用以代替民意的机构你觉得现阶段台湾地小人少,教育也普及,还需要国大?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43:00
干嘛间接民主阿...直接民主不是更好? 不信任选民?
作者: Maiar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2015-08-08 00:45:00
废掉它就好了 三权分立即可 搞五权没意义
作者: silentsoccer (酱油拌面)   2015-08-08 00:49:00
上一个8年没修宪废掉,一个8年不够再给8年够了吗?也
作者: s4001 (风羽)   2015-08-08 00:49:00
监院 立法两者全民选其实就可以了.....
作者: silentsoccer (酱油拌面)   2015-08-08 00:50:00
不用修啦,干脆颁布新宪就好
作者: MetalRose (金属玫瑰)   2015-08-08 00:50:00
如果人民真的照你这样讲的话,那选出来的国大代表还是蔡正元那种啊,有差吗?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0:51:00
没被罢免成功是因为门槛太高... 这正是需要修的部分创制、复决权也是因为门槛太高阿....事实告诉你 就算是区域立委也是只从党意
作者: s4001 (风羽)   2015-08-08 01:02:00
结果国大代表还是各党推荐....(默)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02:00
看立委表决就知道了 几乎没在跑票的反而是不分区出来的台联小党团最贴近人民的声音
作者: s4001 (风羽)   2015-08-08 01:05:00
结果..立委大乱斗只是换个单位变成国大代大乱斗..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07:00
最重要的还是要努力监督国会...不管是直接或间接民主但我觉得直接民主政客才会接近人民的声音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8-08 01:10:00
监察权还给立法院,考试权还给行政院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08-08 01:14:00
间接民主贿选对象会变少 贪腐更严重
作者: s4001 (风羽)   2015-08-08 01:19:00
同理 立法权不在各党中央 某党委员还是怕党纪怕得要死..而且要收买10个人跟10000个人是有有很大差异的因为人多嘴杂秘密越难守得住是不变得道理
作者: longlongint (华哥尔)   2015-08-08 01:26:00
蒙古跟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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