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的日军“慰安妇”,跟二战后“中国国民党”的“军中特约茶室”,这两者之间
有何不同呢?
在我个人看来,两者作法完全一样。
但是我绝对可以预期到“中国国民党”的声明是:“程序一切合法,完全没有强迫!”。
这就奇怪了日军也是招募的,程序一切合法,作法跟“中国国民党”完全一模一样,都是
按照程序走的,
那为何只能“中国国民党指责日军逼良为娼”,
而中国国民党却“不准人民指责中国国民党逼良为娼”呢?
各位有没有觉得很有“既视感”,这不就跟反课纲的事件一样,
教育部说:程序一切合法。
既然合法的话那为何一群人出来反对?
幸亏时代不同了,法院认定教育部程序上有违法,因此判决教育部败诉。
只是教育部明知违法,但是仍旧硬上根本就是“程序一切合法,完全没有强迫!”
这跟“逼良为娼”完全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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