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sayy33 (shiba)》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我同意原PO说的,这其实不是个应该拿来当作主要争议的点
: 但还是想认真回一下
: (1)目前对于慰安妇没有足够的研究,这是事实
: (2)学者们所主张的,应该不是“没有办法证明→所以这样写就是错的”这种辩证关系
: 历史学者的壁橱里面并没有躲一只哆啦A梦
: 所以也无法坐时光机回到过去
: 看看事情真正的经过是怎样
: 所以,研究者必须尽量“有什么讲什么”
: 把自己的“推测”成分比例降到最低
: 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扭曲史实的可能性
: 这应该算是历史学者负责任的表现
: 也是给自己的一份保险吧
: 也就是说,有很多我们认为是“想当然尔”的事情
: 在历史书写上却都不能这么理所当然地写下去
: 我们会觉得慰安妇“应该”都是被迫的
: 那是因为在我们的价值判断中,慰安妇是“不好”的
: 所以没有人会想要去当慰安妇
: 但是在史料上却提不出证据来说明
: 这在历史学方法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不够谨慎(但并不算的上是错误)
: 举个不伦不类的例子
: 假设我们认为党工都是领五百
: 但事实上并没有人研究过党工是不是都是领五百
: 在历史书写上我们就不能这么写:
: “在科技发达的21世纪,网络也成为各政党兵家必争的战场。
: 其中,有政党会雇用党工在各大网站带风向,其薪资均为五百元。”
: 当然,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例外
: 当一件事情没办法被证明的时候
: 当我们一定要用到“推测”的时候
: 当我们想告诉读者自己所说的可能并不完全是事实的时候
: 会用一种含糊不清的写法去交代
: 例如:“大多数的”慰安妇“可能”是被迫的
: 但是,这种复杂的语句适合出现在课纲里吗?
: (3)课纲只是纲要,不需要有太多余的形容跟陈述
: 以下面这三个例句来看
: A.在二战时期有台湾女性成为慰安妇 →纯事实表述
: B.在二战时期有台湾女性成为慰安妇,她们都是被迫的 →提及更深的解
释
: C.在二战时期有台湾女性成为慰安妇,大多数可能都是被迫的 →提及更深的解
释
: 显然A比其他两个句子所包含的资讯更少,也没有含糊不确定之处
: 只是告诉编纂者,你必须把慰安妇的事情写入教科书中
: 至于要怎么叙述,是否要加上被迫二字,这是编纂者要自行去拿捏的
: 纲要所讲求的不就是这种简单明了吗?
先确认立场,
此次课纲调整嵌入中国式的思维,
试图达成蚕食式的洗脑,非常不恰当
因此坚决反对此次课纲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