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抗课纲修正遭驳回 高二生父亲提抗告

楼主: Bonescythe (Cirilla)   2015-07-31 18:09:05
※ 引述《awhat (La Mer)》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闻标题:
: 抗课纲修正遭驳回 高二生父亲提抗告
: 3.完整新闻内文:
: 陈姓高二生与父亲月初就高中课纲修正不得明天实施部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 声请假处分,法院今天驳回声请。陈父说,不服法院驳回理由,将会提起抗告。
: 陈姓父亲本身为律师,今天接受电话访问表示,7月初以唸高二的儿子为声请人
: ,他为法定代理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要求教育部推的高中课纲
: 修正,不得于8月1日实施。
: 法院今天认定,请求事项为法规命令,非行政处分,且请求事项涉及法规命令是
: 否应修正及如何修正范畴,非行政诉讼法所称的公法上法律关系,予以驳回声请
: 。全案可抗告。
: 陈姓父亲表示,不满法院驳回声请,本案应为行政处分,不是法规命令,因此将
: 提起抗告。
: 对于教育部前群聚反课纲学生,陈姓父亲说,现在放暑假,比较不会管儿子参与
: 什么活动,如果儿子有去参与这场活动,他不反对。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7310230-1.aspx
: 5.备注:
: 干勒,台北地院认为假处分要求归行政处分,所以转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 结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说这不是行政处分
: 踢皮球就对了?
这不是踢皮球啦
如果从反课纲的角度来看,北高行说这是法规命令其实更有利
(不得不说一下,目前反课纲方的策略相比三一八,在法律制度上的
论述都非常非常欠缺)
课纲主要是依据高级中学法授权来的,从该法的立法目的跟授权条文
推敲起来,比起一般处分更像是法规命令
法规命令,行政机关要他妈送立法院审阿,要公告阿
很多程序要跑
今天这课纲一直被机关定性成行政规则(就是内部作业标准,原则上不对外生效)
一直没送审
其实策略上除了压迫教育部
还可以要立法院做成决议要求教育部送审
在国会的平台上对抗
而且大选将至 在国会干起来个人认为民意施压的效果更强
这次反课纲比较可惜的是 论述都很少
进一步说 中央在宪法上有无权力订集权的课纲 课纲跟考试的关系 教师
如何授课 等等也很少被讨论
顺便提一下,很多人说课纲被北高行判决违法,所以要退回
其实这是相当荒谬的说法
那个课纲案是台权会以政府资讯公开法要求教育部提供课纲会议资料
被拒绝后引起的诉讼 法院对于课纲的性质只有在判决最后说
事证明确(机关违法明确),其余攻击防御方法不采,也就是不愿评论课纲的性质
作者: lawinshit (Law in shit)   2015-07-31 18:10:00
还是不太能理解,只能懂一半
作者: awhat (La Mer)   2015-07-31 18:16:00
但根据行政程序法论 http://tinyurl.com/d32lwkk 作者认为资讯公开与否为行政命令是否程序合法的一个要素依照这个逻辑,难道北高依据资讯公开法判决违法难道不等于程序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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