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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配给我们住!”警察宿舍被占 警眷:给我钱我才要走
记者翁崇文、朱韦达/高雄报导
高雄市的警察宿舍以前提供给警职或警官使用,但后来当事人退休或过世后,警眷却一直
没有搬迁,共有16户被占用,时间长达二、三十年,尽管警察机关也限今年十月底搬迁,
不过警眷却不认为是占用宿舍,而是当初政府配给,他们不讳言要搬可以,但要按坪数给
搬迁费和补助费,民众听了认为很不合理,应该要用强制手段搬迁。
警眷葛太太:“这房子都坏了、都不好了,只要一下雨我们就很担心。”年过半百,每天
头发都要梳得漂亮、抹上淡妆,她是高雄县市合并前葛姓警官的遗孀,住在凤山的警职宿
舍已经过了近一甲子
警眷葛太太:“这房子不是我来给你占有,他现在说我们占有,不是我来占有,是你们配
给我们住。”虽然是日式平房住宅稍嫌简陋,但环境清幽甚至还配有工友住的房间,一个
人使用六十几坪,是凤山警职宿舍占地最大的一户。
民国八十四年先生过世后,依法她必须搬离宿舍,因为这隶属于国有财产局,但葛太太没
有离开,每个月只付水电费一直住下来。警眷葛太太:“你要收走可以你要给我钱,你要
给我钱我才可以走,不然怎么走?”
不认为自己占用宿舍,葛太太说得很白,要搬可以就是给钱,搬迁费和补助款按坪数算。
10坪或10坪以下都算10万块,超过一坪加一万,以葛太太60坪来说就是要60万。民众:“
看是要强制执行还是要怎样,不然怎么办?”
其实民国九十五年警局曾经统一以搬迁费12万、补助费20万,加起来共32万,要求所有警
眷搬家,不过对方拒绝后政府决定不再协调,一毛钱也不给,目前在高雄市的警察宿舍共
有16户被占用,时间长达二、三十年,警察机关也限今年十月底搬迁,再不搬祭铁腕打官
司一一催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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