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记者夜入教育部的法律问题

楼主: birderent   2015-07-28 18:41:37
我的小小想法:
1.刑法306保护的法益应该是,居住安宁的自由,所以教育部应不适用本条。
如要有刑责追究应在防碍公务罪章中增订新法条。
2.新闻自由应该要有最基本的报备而非核可(同意),因为,新闻自由最主要的目的之一
就是‘监督政府’。如果未事先报备(通知)而跟随社运者一同翻墙以蒐集采访资料,
我认为其已超出新闻自由的主张界线。
※ 引述《kevin61604 (kevin61604)》之铭言:
: 首先声明,我绝对是支持反服贸、反洗脑的小小研究生,只是最近新闻一直在讨论记者
: 被逮捕的议题,于是想认真请教一下版上的各位关于记者夜入教育部法律问题。
: 反对逮捕的论点大概可以分几个层次:
: 第一,进入教育部不符合刑法第306条第1项侵入住居罪的要件
: 这一说认为,教育不属于本条所称的“住居”,甚至有人说,国家机关是全体国民的,谁
: 都可以自由进出。当然刑法的确不可以任意扩张解释,但是按照这种说法台北房价根本不
: 会高呀~大家没房子住就住行政机关就好了,而且还可以看心情换不同的地点XD
: 如果现行法律真的这样解释,那我们就可以合法攻占所有行政机关了欧耶!
: 干嘛等到2016,现在就可以瘫痪政府了XDD
: 所以认真请问现在法律是真的可以自由进出行政机关吗?(期待)
: 第二,新闻记者采访属于“有故”可以阻却违法
: 这一说认为,就算可能构成侵入住居,新闻记者采访也算是本条所谓的“有故”,这边先
: 要厘清的事,记者采访的阻却违法事由跟学生的应该不同,学生采用的似乎比较像是公民
: 不服从、抵抗权等,记者比较像以新闻自由来阻却(换句话说,只有学生才可以主张政府
: 违法在先,记者不行,否则记者就变成抗议的一份子了)。
: 若是如此,我比较好奇的是,其一,记者要怎么认定?公民记者算吗?其二,台大副校长
: 说只要记者不是带头冲的应该都享有新闻自由,这似乎是个可以理解也可以操作的认定方
: 式,但这样的公式是可以套用到所有的情况吗?例如记者发现有人闯空门,就一定可以进
: 入采访?军事重地或是其他国家重要的机关,只要有人先闯入,记者就一定可以跟着进去
: 吗?还是要衡量被闯入所侵害的利益以及该新闻的公众价值等这些要素,才能判断记者是
: 否一定得以阻却违法呢?
: 最后,假设构成要件根本不成立,这样警察逮捕的确就很北烂。可是如果掉入了讨论“阻
: 却违法”的层次,似乎除了很明显的状况,警察逮捕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执法过
: 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我刑法真的学得不太好,问了同学好像也不是很清楚,这种东西也超越国考范围,还请大
: 家多多指教~~搞不好国考真的考出来XDDD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7-28 18:42:00
没啥屁用 解释法律的不是你
作者: smt963   2015-07-28 18:44:00
你的解释还挺烂的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7-28 18:45:00
那游民就不用买房子也不需要租房子惹用哪一条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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