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抓记者无规则可循!请问:宪法算老几
民报
针记者在教育部采访却遭警方逮捕一事,台北市长柯文哲昨(25)日出席“亚洲柔道公开赛
台北开幕典礼”受访时表示,“是不需要把记者抓起来,但以前没有规则”,柯市长在24
日发表道歉声明指“媒体记者本于采访之职,于陈抗现场进行采访工作,乃受宪法保障之
自由”,宪法明文保障新闻自由就是规则!
逮捕采访记者,警方是否执法过当?柯市长说“我宁可比较善意的解释,因为他也没有规
则可循,没有跟他讲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那我们就把规则订清楚”。
没有规则?请问宪法算什么?柯市长在道歉声明中明白指出,新闻采访是宪法保障之自由
,“我对于台北市警察局在过程中,侵犯记者采访自由一事致歉”,既然已认定“侵犯采
访自由”,警察抓记者没有违宪吗?
没有告知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做?所谓“依法行政”是指法律没有规范的,行政机关就
不能做,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抓记者?可以上束带?禁止打电话接手机?还欺骗、恐
吓学生,没有在一小时内请到律师,就要开始侦讯,没有违法吗?
柯市长说不愿让基层扛责任,所以这次不会惩处张奇文,但中正一副分局长张奇文是基层
吗?警察局长邱丰光算基层吗?柯市长不是强调“谁决定谁负责”吗?张奇文很阿莎力的
承认是他下的令,怎么又不必负责了?没有疏失吗?既然没有错,柯市长又要为“基层”
扛什么责?如果有责任,为何张奇文不必惩处?所谓扛责是指道歉吗?
不仅违法又违宪,在柯市长眼中真的“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只有道歉了事?
教育部将依“侵入公署”、“毁损公物”等罪名提告,之前323行政院事件时法界已澄清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侵入公署”罪,只有《刑法》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
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且提告者应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请问教育部是吴思华的
住宅吗?教育部属吴思华所有吗?
此外,各界都把焦点放在教育部长吴思华及市警局身上,却忽略了北检,3名记者虽被无
保释回,但被限制住居,检察官还是认定有罪嫌,检察官不懂什么是新闻自由?还发法条
讲义给学生,自己先回去重读宪法再说!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0f94e52-a309-4337-8bba-00a04cd5d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