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柯P:抓记者无规则可循!请问:宪法算老几?

楼主: Lazulite (Trade Off)   2015-07-26 21:31:07
柯P:抓记者无规则可循!请问:宪法算老几
民报
针记者在教育部采访却遭警方逮捕一事,台北市长柯文哲昨(25)日出席“亚洲柔道公开赛
台北开幕典礼”受访时表示,“是不需要把记者抓起来,但以前没有规则”,柯市长在24
日发表道歉声明指“媒体记者本于采访之职,于陈抗现场进行采访工作,乃受宪法保障之
自由”,宪法明文保障新闻自由就是规则!
逮捕采访记者,警方是否执法过当?柯市长说“我宁可比较善意的解释,因为他也没有规
则可循,没有跟他讲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那我们就把规则订清楚”。
没有规则?请问宪法算什么?柯市长在道歉声明中明白指出,新闻采访是宪法保障之自由
,“我对于台北市警察局在过程中,侵犯记者采访自由一事致歉”,既然已认定“侵犯采
访自由”,警察抓记者没有违宪吗?
没有告知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做?所谓“依法行政”是指法律没有规范的,行政机关就
不能做,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抓记者?可以上束带?禁止打电话接手机?还欺骗、恐
吓学生,没有在一小时内请到律师,就要开始侦讯,没有违法吗?
柯市长说不愿让基层扛责任,所以这次不会惩处张奇文,但中正一副分局长张奇文是基层
吗?警察局长邱丰光算基层吗?柯市长不是强调“谁决定谁负责”吗?张奇文很阿莎力的
承认是他下的令,怎么又不必负责了?没有疏失吗?既然没有错,柯市长又要为“基层”
扛什么责?如果有责任,为何张奇文不必惩处?所谓扛责是指道歉吗?
不仅违法又违宪,在柯市长眼中真的“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只有道歉了事?
教育部将依“侵入公署”、“毁损公物”等罪名提告,之前323行政院事件时法界已澄清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侵入公署”罪,只有《刑法》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
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且提告者应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请问教育部是吴思华的
住宅吗?教育部属吴思华所有吗?
此外,各界都把焦点放在教育部长吴思华及市警局身上,却忽略了北检,3名记者虽被无
保释回,但被限制住居,检察官还是认定有罪嫌,检察官不懂什么是新闻自由?还发法条
讲义给学生,自己先回去重读宪法再说!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0f94e52-a309-4337-8bba-00a04cd5d487
作者: hssz (金佳映~好可愛)   2015-07-26 21:32:00
凶手明明就是教育部和北检,却硬要警察扛柯P看不下去,帮下面警察扛一次,顺便暗示教育部为打手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7-26 21:33:00
北检是用来清算反KMT的人好吗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7-26 21:33:00
明明就是记者垃圾 采访权自由前提是不犯法
作者: gasihbi (盖斯比)   2015-07-26 21:33:00
这国家最不用甩的就是宪法 领土都搞不定!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6 21:34:00
柯黑就硬要警察当余文啦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21:34:00
刻P果然是不尊重言论自由的政客而已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5-07-26 21:34:00
违宪没有罚责啊 哈哈哈哈哈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5-07-26 21:35:00
柯文哲就捡学运尾刀的投机份子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5-07-26 21:35:00
KMT:宪法是我方用来攻击对手的手段 别人提无效
作者: cheko (缺口)   2015-07-26 21:35:00
这到底是新闻还是社论?
作者: ogoSogo   2015-07-26 21:36:00
流亡政府的宪法没有什么必要承认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36:00
呃...所以就算违法也可以采访囉 这我不懂 法律的人也解释一下我只是在想 记者知道这群学生要做违法事 却没去阻止那是不是犯另一条罪?
作者: hung9465   2015-07-26 21:38:00
柯p这次处理的很差 有点打回原形的感觉 很不好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6 21:39:00
记者采访也是在保护警察好吗..学生要是说警察抢他钱包没拍到就死无对证喔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确かな幸せ)   2015-07-26 21:39:00
柯文哲加油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7-26 21:39:00
楼上真的是威权心态 朕不准的不能采访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7-26 21:40:00
这篇?是?新闻吗?怎么写成?这样?
作者: drigo   2015-07-26 21:40:00
别怕新闻自由无限上纲, 不是很多记者最喜欢采访时不顾他人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7-26 21:41:00
警察怎么样打抗议民众 社会大众有权知道真相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7-26 21:41:00
记者干嘛要阻止 没这个义务 李茂生那篇写得很清楚
作者: drigo   2015-07-26 21:41:00
隐私, 就到处乱拍乱采访, 难道打着新闻自由就能采访乱拍?前年email报导中坜毒虫打人那件事, 她弟事后不也在板上讲有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7-26 21:42:00
怎样推理判断都写出来了 跟国考答题一样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21:42:00
柯屁虫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1:42:00
教育部怎么搞也不会影响到第一线警员的“手段”不检讨第一线警员与指挥警官,那不然是要检讨谁?!
作者: drigo   2015-07-26 21:42:00
别家记者跑去医院, 未经同意就拍摄被害者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42:00
其实 这件事如果和课纲无关 这些记者会被骂死
作者: drigo   2015-07-26 21:43:00
难道这就是新闻自由?? 呵呵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43:00
现在是和课纲有关 又不能护学生(违法) 所以护记者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7-26 21:43:00
就说记者也是在保护警察 有拍起来 警察就不会被乱栽赃..没拍到要怎么办..法官要判谁错?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45:00
楼上 我怎记现在警察办案要录影= =|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5-07-26 21:47:00
警察要录影 但事后可能没画面 也可能找不到
作者: Brightheat (QQ)   2015-07-26 21:48:00
一堆柯粉 要是郝大兵 早就被干翻啦 无能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1:49:00
摄影机要对着哪里,也是可以随警察喜好变化的 324之夜警察打人的录影画面是警方的来源吗?XD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51:00
回楼上 但现在是他们违法闯空门 然后想录到警打人?
作者: thyme51244   2015-07-26 21:52:00
SOP效力高于宪法,具有最高性,违宪算三洨~~~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53:00
这些人要做违法事 记者不是劝导、不去报警 反而跟着做? 我是惊讶他们做这么夸张的事 还一堆人护航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1:53:00
警察如果自认依法上铐/依法禁止使用手机/笔电,那干嘛害怕被录影录音蒐证??警行法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动手打现行犯?不敢被检验吗??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1:55:00
请你们把课纲这些事拿掉 对事不对人 你们会发现整件事有多夸张你们自认为很理性 那就不要碰到课纲就转弯!!!
作者: nolimits (爱盗人)   2015-07-26 21:56:00
我发现违宪好像也不会被怎样耶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21:56:00
柯屁虫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1:58:00
谁因为是课纲事件才转弯?我本来就对警察值勤过程有质疑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7-26 21:58:00
柯粉真的好好笑 为柯文哲辩护什么屁话都讲的出来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2:01:00
我的确是柯粉 但我第一时间觉得是违法(柯未讲话前)所以我比较好奇 采访权(宪法)+违法 同时发生的情况
作者: mswinnie (文子鱼)   2015-07-26 22:02:00
马狗政府更好笑,为了维持植物人状态,什么无脑事情都做得出来!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2:03:00
法径上会如果判定? 违法也可以采访? 大法官能不能出释宪一下 囧 我逻缉打结了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15-07-26 22:07:00
这件事到底是吴思华的错还是柯p的错?想带风向?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2:09:00
吴思华可以决定现场如何侵犯/限制学生记者的人权吗??
作者: buddar   2015-07-26 22:10:00
马表示:超爽的,每次捅一堆楼子,都有人出来擦屁股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2:10:00
柯自己要伸手帮忙擦的,有人逼他擦吗?
作者: zapata (白云)   2015-07-26 22:11:00
凶手明明就是教育部和北检,却硬要警察扛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5-07-26 22:12:00
教育部/北检有指挥警察现场值勤的“手段”吗?
作者: mike1935 (P弟)   2015-07-26 22:18:00
刚正晶是不是有提到大法官释宪689号..
作者: cvnn   2015-07-26 22:25:00
台大副校长觉得事情很严格喔 侵犯采访自由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2:25:00
689号哦...你自己看完吧= =|它不是回答我问的问题 我是问违法也要采访这件事不是问跟监的采访自由....
作者: violadepp (一个人的日子)   2015-07-26 22:33:00
所以就是柯P本人超越宪法了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7-26 22:35:00
而且它强调不可伤害他人主权 违法不就是伤害了吗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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