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rkban (马克白)
2015-07-24 03:21:50※ 引述《samok (☺☺☺☺☺☺☺☺☺☺☺)》之铭言:
: <学生全部都在保大>
: 中正副分局长表示学生现在被带到延寿街保安大队
: 原因是因为侵入住宅
: 请问我也可以去住吗
刑法306条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
百元以下罚金。
法条有提到建筑物,并不仅限于住宅
建筑物的范围很广,一般说来,不是供人作为住宅使用的房屋,都可称为建筑物,所以供
机关、学校,公司以及工厂使用的场所都是建筑物。建筑物也不分大小,有的整栋高楼大
厦都是建筑物,搭建在工地上的简单工寮,也算是建筑物。另外法条中所称的“附连围绕
之土地”,指的是此种土地与住宅或建筑物相连在一处,而且有围墙或者篱笆的围绕,作
为保护住宅或建筑物安全的功能。(引自叶云鹏检察官)
从上述片段来看
教育部有完整的大楼,属于建筑物的机关类,自然也在法条适用的范围中
惟,本条仅是一年以下的轻罪,抓捕拘禁显有不当,更遑论逮捕记者
侵害新闻自由就现实世界言,仅集权国家会做出言论控制行为
对台湾名誉有重大影响
作者:
sinangel40 (泰山周æ¸æ°‘)
2015-07-24 03:24:00这里没念过刑法的人很多吧 看到住宅就高潮了
作者: robinyu85 (台湾万岁) 2015-07-24 03:24:00
明天柯文哲皮要绷紧小心说话了 怕他又乱讲...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5-07-24 03:25:00公园是公共的...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7-24 03:25:00本来就侵入住宅 但到了公署里面静坐就好 别乱破坏文件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5-07-24 03:26:00公园是公共场所啊... 但公园中间的咖啡厅的话就不是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7-24 03:28:00侵入还把照片PO上网当证据让人更好定罪 根本低能 哈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5-07-24 03:30:00公家机关 又不是全是开放空间....
只用刑306算轻了 真要追究还有内乱可以硬凹占领公家机关=有意图破坏国体
作者: NEET5566 (HAHA) 2015-07-24 03:42:00
☺
作者:
jasper88 (jasper)
2015-07-24 04:08:00其实警察是双轨制啦 就算柯不动马狗也会叫警政署动
作者: gino6178 (gino6178) 2015-07-24 05:28:00
借问一下 如果是闯进军警这种地方 也是算这条吗?还是另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