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22754513 (一步天履)》之铭言:
: ※ 引述《FrankLP (潮騒のメモリー )》之铭言:
: : 本鲁键盘说明
: : 台日目前是免观光签证
: : 1. 每次入境不可以待超过90天
: : 2. 一年不能待在日本超过180天
: : 如果喜欢日本喜欢到每个月都想去
: : 180/12 = 15, 每个月可以待在日本15天
: : 或是一个月待在台湾一个月待在日本~
: : 但若入境日本次数太频繁+又是单行旅客
: : 很有可能被海关人员拦下检查....
: 键盘回复一下
: 看到这篇我吓一跳= = 我从来没有听过一年累计不能超过180天的规定
: 我现在刚好在日本 一年内已经累计170天 而且还要待到8月底
: 我打电话到日本在台办事处是说 没有累计180天这个规定
: 但是有可能是海关自行判断
: 另外我也请我上司问过日本这边的单位 他也查过相关的网站
: 确定是没有任何"一年内累计日期"的条款 顶多就是单次90天
: 我是为了澄清资讯才回这篇文
: 当然我有看到之前ptt的文章
: 是有人经验分享因为一年超过180天在海关被遣返
: 不过那是2013的文章
: 而且我确定 目前没有任何正式的条文
: 而且在官方网站上也没有任何有关的说明(日本在台协会/外交部/日本入国管理局)
: 有没有人知道细节可以补充?
各位好,让小弟不负责任的解说一下为何会有一年不得超过180日的规定吧。
虽说是规定,但也不能算是,正确的解释是,如果一年超过180天在日本,海关(入管局
人员)有权利怀疑你是来从事商业行为,也有权利要求你提出你是来观光的证据(基本上
没人提的出来),毕竟一年有大半时间在日本很难不怀疑你是来从事商业行为的。
所以这时海关可以“从严检查”是否让你入境(基本上没有好理由的话,百分之百让你原
班飞机回台)
该名事主曾经对海关这样说过
http://i.imgur.com/wvEmIeu.jpg
现在遇到一个“从严检查”的海关,被认定有商业行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法,因此
将他遣返。
而这位事主决定七月底再去日本一次
http://i.imgur.com/n3odeHv.jpg
殊不知他被遣返过会在日本海关留下纪录,小弟预测再度被遣返的机率有九成
有人会说观光代购不违法,有本事拿法条出来,入管局只会跟你说句,你违反了“资格外
活动许可”这条,就可以直接遣返你。
而且还不受理申诉
代购说句难听点就是走私卖水货,哪个国家会准许人走私东西出去的?
代购赚的多就低调点,不要在执法人员(特别是入管局人员、海关)面前说你在搞代购,
事主就是太高调才被入管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