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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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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遭截肢 妇告医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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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遭截肢 妇告医 不起诉
中时电子报作者曹明正╱高雄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5年7月23日 上午5:50..
中国时报【曹明正╱高雄报导】
屏东廖姓妇人3年前因肚子痛到医院就医,两度开刀后生命征象仍不稳定,被迫切除左、
右手指及右小腿,家属事后控告谢姓医师涉嫌业务过失重伤害罪,高雄地检署依医审会鉴
定认定并无违反医疗常规,处分不起诉。
廖妇因多日未解便且有间歇性腹痛,2013年1月21日下午到医院就诊,4天后院方替他开刀
将肠沾黏部分剥离,因术后出现败血症,隔天凌晨二度开刀,后因病人四肢末梢血液循环
坏死,于2月17日进行左右多根手指及右小腿截肢。
家属认为谢姓主治医师在诊疗过程处置不当,控告他涉嫌业务过失重伤害,还提出与其他
医院医师在电子邮件上讨论的内容,佐证谢姓医师确有应注意而未注意,且处置不合医疗
常规,谢男侦讯时否认,强调未延误病人病况。
医审会鉴定认为,谢男依廖妇病情一开始先给保守治疗、观察,4日后见没改善改采手术
,病人虽被截肢,但作法符合医疗常规,检方认为别的医师不是廖妇主治医师,所做结论
也不足以推翻医审会鉴定,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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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原来应注意而未注意也可以用在医师身上
屏东的医院医生本来就不多了
再告下去连医院都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