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些新闻
发现很多人到医院看病
有时候情绪来了
就会化身为UFC的比赛选手
(终极格斗锦标赛是美国的一项综合格斗赛事,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该赛事以异种无差别实战为卖点,比赛的规则限制非常低。比赛场地为八角型铁笼,设有裁判一名,每局5分钟,共3局,倘若3局后不分胜负,则以裁判决定输赢。同样一方认输、失去意识或裁判中止比赛为结束)
以上都是废话
我想问的是
你在路上有人莫名其妙打你一拳
想当然一定是打回去
但是为什么在医院医护人员被打
却有莫名其妙的法律会让医护人员的罪更重
好像什么职场什么鸟的
为什么不能直接宣布比赛开始
然后狠狠的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