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唯一绝招:依法行政!
等等...大巨蛋为啥就可以超脱现有法规、自己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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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题!
先撇除稽查的问题是否容易,但只要抓到一次虽的就是那个眼镜行,所以眼镜行愿不愿意
冒这个风险就看个人了。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买一次隐形眼镜需要六个月以内的处方签,这时候我有几个问题
出现了~
1.我近视750度~800度,隐形眼镜都是750的。那我看完医生得到处方签之后说要戴750度
我可不可以跟认识的人揪团一口气买个超过半年份...??
因为报导中也没有提到细项(ex:购买上限),这样子不就行了?
一次买多、一盒的单价还会更便宜嘞~
2.去医院给医生看得到的处方签会有什么内容? 度数、散光 还有啥?
记得之前去给某个验光师验光后去配戴眼镜,结果戴的头好晕...
如果发生这种状况还要去医院挂号排队再重看一次...
台北市能给我挂号免费、处方签免费吗?
柯p大概是无视医院排队/挤爆医院看名医的人潮,还是他跟眼科医师比较好?
3.日抛型隐形眼镜也算在这法规内?还是只有长戴的隐形眼镜才需要这样子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