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顶新案勘验越南猪肉摊影片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时报【钟武达╱彰化报导】
彰化地方法院14日审理顶新劣油案,检、辩都提示到越南拍摄的猪肉摊光盘进行勘验并激
烈交锋,检察官郑智文还带一锅肥猪肉要求审判长试验,并指控顶新购买的是不能再精炼
的回收油;辩方则反呛,检方的举证像是“竹竿斗菜刀”,毫无意义。
顶新油品案,检方为了证明顶新购自越南大幸福的油品有问题,今年4月22、23日专程到
越南“任意侦查”造访大幸福及访查菜市场,希望补强相关犯罪证据。昨天合议庭勘验检
方拍摄的光盘,也引发检辩激烈攻防。
检察官拍摄的影像有19个段落,过程中,检察官透过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翻译询
问猪肉摊肥膘的处理及贩售流程,摊商说“每天都有人收购”。其中有一段才2秒钟的影
像传出有背景音“NO NO”,检方暗指是问题猪肉,有人阻止拍摄,但辩方不以为然,反
指检方未经同意就拍摄才会被阻挡,很不礼貌。
请审判长熬猪油!检察官郑智文还特别到菜市场购买一锅肥猪肉带进法庭,要求审判长试
验发臭的猪肉熬油后的酸价。他强调,猪肉放久了会变质发臭。
他并说,自己在家做了7次熬油的试验,全案应回到油品酸价认定,顶新购买自越南大幸
福的猪油,来自千家万户,那种在家里炸了多次的油“还能精炼吗?”,指控来自大幸福
的油根本就是炸油粕后的回收油!
被告及辩护律师群则积极反击,律师杨玉珍说,“就算我是越南人,也不会笨到去买发臭
的猪肉。”;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则说“不知检方是在干什么!”常的律师更说,检方到
越南找的根本不是直接证据,一点意义都没有。
针对检方的“回收油”指控,魏应充委任律师罗丰胤说,检方将炸猪油与油炸油搞混,顶
新买的是原料油,不是油炸油;律师余明贤更直指,检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起诉顶新案
,事后的举证方法也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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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这个案子也拖太久了吧
还有人在关注麻?
还是都被转移焦点掉了
是还要拖多久才会有结果呢?
只能继续看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