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3 (May 3, 1988)》之铭言:
: 简单的来说,新北市政府完全在用文字游戏撇清责任
: 新北市政府的立场和观点如下:
: 1. 我们去八仙安检,只是检查他的正常营业项目,比如溺水、跌倒
: 2. 八仙违法变更营业项目,把场地租用给其他用途,应负主要责任
: 尤其第二点,是新北市政府卸责的立论基础。
: 但问题是新北市政府早就知道八仙乐园把游泳池水抽干,进行非登记用途的使用
: 而且今年已经是第二次,新北市政府‘早就知道’的证据,已经被网友爆料明示
: 也就是新北市政府,早就知道八仙乐园非法使用,且无任何督导行为
: 早就明显失职渎职,承办的公务员甚至要负部分刑责
: 现在他玩一玩文字游戏,就混过去了,台湾人的公民水准喔。
就说新北市政府都不知情彩趴好了啦。
那去督导骨折、溺水等紧急意外,难道都不用讨论救护车路线?
救护车难以进入八仙救援这点督导到哪去了?
新北市政府都没有督导过失?
要撇清责任护航也要有点水准。
那些在推文质疑别人水准的要不要出来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