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台电将分割 发电、售电开放
3.完整新闻内文:
推动电业自由化,行政院会昨通过经济部所提“电业法”修正草案,要求台电公司于修法
施行后五到九年内落实“厂网分离”,分割为发电公司、电力网公司,不得交叉持股。且
发电业、售电业开放自由申设,将优先开放民营电厂可和用电大户签约、供电,自行议定
电价。
能源局副局长吴玉珍说,电力网业将由台电继续经营,为国营独占公用事业,须供电给一
般民众。发电业则开放竞争,民营电厂可选择卖电给台电,或直接和用电户签约、议定电
价。
吴玉珍说,“一般民众应该还是多跟台电买电,因台电电力网业是国营的,供电须符合电
价公式、反映成本。”至于哪些用电户优先开放自行议约待讨论。为建立公平竞争环境,
未来将成立独立财团法人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电力调度。
根据政院版电业法草案,台电负责电力网业,却不能跨足发电业,台电对此表示遗憾。
台电发言人李鸿洲表示,要台电负责供电,却要跟别人买电,未来恐怕出现“买贵卖便宜
”等怪象,这对台电不公平。台电不能只沦为“供电义务”公司,盼政府把稳定供电、保
障全民用电权益纳入考量,否则未来电力乱象恐一箩筐。
民营电厂对未来能进入自由售电市场,极具期待并乐观其成。电线电缆业者则态度保守,
认为在台湾“煤不能烧、核不能发”,要建新电厂谈何容易,对业者并无实质助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061172
5.备注:
妈的哩,这是哪门子的电力自由化
最好电网公司有义务供电啦,还要照政府订定的电价卖电,这叫自由化吗?
如果民营电厂硬卖每度6元给电网公司,但电价公式规定每度最多3元,
中间的差额 谁来付?
既然要搞电力自由化就彻底的自由化,搞这个半调子的,倒不如不要搞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