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12355 (低知识分子)》之铭言:
: 先把话说清楚喔!
: 才...才不是想要征学徒呢!
: 才不是因为工作的时候没有人使唤很寂寞呢!
: 只...只是刚好无聊打字打出来而已......
: 如果...你非要来的话......我也是不反对........
: 绝对!绝对!不会给你薪水的喔!
: 那些只是可怜你才给你的奖励。
: 才...才不是什么薪水呢!>\\\\\\<
: 有没有征学徒,是一种傲娇的八卦?
应该要问,现在到底有没有学徒制这个规定?
劳基法规定:有实际付出劳动力,就应该给予薪酬,且不得低于基本薪资,
该法对于"学徒制",似乎没有没有规定到这一块,
所以,学徒制到底违不违法,好像就是没有规定就没有罚则,
陷入各说各话的情况,雇主也就照常刊登征学徒,这种规避劳基法的征人广告。
还有更可恶的雇主,还会说要求"试作",
有良心一点的老板,试作1小时,没良心一点,叫劳工作来试作三天,
试作不给钱,确认会作才给钱,表现不好,试作三天就叫劳工滚蛋,不给钱。
只能说台湾老板太聪明,不想着让员工多点福利,
专门钻劳基法漏洞,能剥削劳工就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