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lva (嗡嗡)
2015-07-16 08:00:58我一直以为那些十多亿的捐款是捐给尘爆患者作为医疗及复健费用的,怎么现在这些捐款的主体变成病患家属了?
病患家属主要是作为病患对外行意思表示及受理捐款的代理人,甚至没有必要与病患有任何亲缘关系,因为他的身分应该是病患的“代理人”,而不应该只是病患的“家属”。
试想,一个病患如果相信他的朋友,比相信他的亲人多一点,选择他的朋友作代理人,他的亲人难道还有权反对吗?
最后,讲个题外话。代理受领捐款,却没有转交给患者,或用在患者身上,那算侵占吧!
有没有受捐赠者不是尘爆患者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