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7-15 16:51:55※ 引述《morgankhs (没暱称QQ)》之铭言:
: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吴姓大学生胁迫使未满十八岁之人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依《
: 儿少法》判刑6年2月。
: → basketkdash: 要个照片判6年是三小 比强奸还重 07/15 15:38
: → akizora: 6年2个月... 07/15 15:38
: 推 bluway369: 酒驾撞死人好像都没这么重?? 07/15 15:39
: 推 lngygy123: 感觉怎么拍照跟强奸差不多严重 07/15 15:40
: 推 saiulbb: 八卦减一 欸片看太多 07/15 15:40
: → mayjan: 有没有搞错 台湾什么时候可以这样乱乱判 法官素质 07/15 15:40
: → mayjan: 儿少法是一回事 你判的比强奸重 不是很怪吗 07/15 15:41
: → mayjan: 太扯了 这个国家疯了 强奸只判三年 照片判六年 靠 07/15 15:42
: 嘘 manlike: 他马的这样要判六年?!?!? 吃屎法官 07/15 15:42
难怪在八卦板法官一直被骂恐龙法官
拍照跟强奸差不多严重?
会到六年是因为这个人搞了九个好吗?
如果有一个强奸九个人的案例,绝对比这个重,懂?
有没有乡民不用脑思考就说法官恐龙的八卦?
作者:
choscar38 (拉赫曼尼采可夫司机)
2015-07-15 16:53:00乡民的权威不容怀疑
作者:
VicChou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5-07-15 16:53:00我也有看过女网友的小穴阿 会不会被抓走阿?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07-15 16:53:00
法官恐龙 不是八挂 = =+
你哪根葱 在座各位都是不想去考法检的 不然一考即上 懂?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15 16:54:00搞九个不见得比较重 其实搜寻一下就可以打你脸了 但哥懒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5-07-15 16:54:00一个人办活动,烧伤几百人,要关几年?
作者:
choscar38 (拉赫曼尼采可夫司机)
2015-07-15 16:54:00搞越多越划算喔 还可以打折
作者: MacOSX10 2015-07-15 16:55:00
六个月搞九个,十年可以搞180个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7-15 16:55:00想像竞合犯,一行为触犯○个业务过失致死罪及○个业务过失伤害罪,从一重处业务过失致死罪。吕终极可能顶多判五年而已。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7-15 17:08:00[新闻] 杀女友逃15年 男变台大博士生竟获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