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苏进法先生说要编列30年预算来给尘爆复健,
他知道台湾史上还有更严重的受害者吗?
多氯联苯事件:
1979年的多氯联苯中毒(油症)事件,是台湾环境公害史上最严重的事件,
造成全台至少有两千人因吃到受污染的米糠油而受害。
其中以台中县神冈乡、大雅乡,彰化县鹿港镇、福兴乡为受害人数最多的地区。
本事件使主要位于彰化与台中的两千多位民众因多氯联苯中毒而长期受害、
甚而影响后代,却因厂商无力赔偿且油症不在全民健康保险给付范围
而需独自面对病症苦难与社会压力。
RCA污染事件:
1998年6月,台湾媒体报导原RCA员工及当地居民罹患癌症或死亡。
RCA在台湾设厂之期间,雇用员工高达2万至3万人。根据2001年统计,
在RCA桃园厂工作多年的员工,至少已经有1,375人罹患癌症,包
括乳癌、子宫颈癌、肝癌、大肠癌、鼻咽癌等各式恶性肿瘤,其中216人已过世。
许多受害员工经由媒体报导才得知,原来自己罹癌与以前同事因癌
症过世,皆源于RCA桃园厂土地被污染之故。
这些人都争取不到补偿,凭什么要养跑趴的养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