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oolB (傻逼)
2015-07-13 23:58:361.警察没有先对空鸣枪,已失职在先。
2.连开十几枪,嫌犯已经倒地还继续补枪,违反比例原则。
3.警察的枪有瞄准器,可以试着先朝嫌犯四肢射击,所以警察涉嫌业务过失杀人。
4.嫌犯只是偷一瓶啤酒,拿的又是BB枪,警察绝对执法过当。
5.应该去从社会结构面改善,让每个人都有钱能买啤酒,才是治本之道。
6.台湾的法官都是台政北高材生,经过严谨的法学训练,请不要用民粹去干涉专业。
7.北欧的警察上街巡逻都不带枪,他们的犯罪率远比台湾低。
8.如果社会结构能改善,教育能发挥作用,或许有一天根本不需要警察。
9.但是社会上还是需要法官、律师、还有废死联盟,不然法律系学生会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