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42857 (~.~)
2015-07-13 23:36:41※ 引述《newidl23 (路人)》之铭言:
: 从以前到现在,常有这种重大犯罪者本身很有钱,但等到司法机关
: 要扣押财产时,犯罪者早就已经脱产了... 这种事情一再上演,司法却无力解决
: 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能否剁个手脚来赔偿??
如果你有认识检查官,
就知道大多检查官也都不是笨蛋,
而且搜查也有很多方式可以进行.
不过问题是, 有时候一通电话, 事情就变的不好办了.
不要以为台湾这种事很少见.
几乎是天天都有这样子的事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