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50万仅保10万 保险员吞钱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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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钟姓妇人10年前拿200万买保险,未料卢姓保险员竟只保10万元,侵占余190万。
另笔50万元保金根本未投保,卢男最后还盗刻印章、假造保险单交付。彰化地方法院近
日依业务侵占罪判处卢男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伪造私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
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2005年6月,钟妇拿200万委托在国泰人寿担任保险业务员的卢姓
友人买6年期投资型保险,保险费用则是钟妇夫妻各100万,不过卢男仅各投保5万元,余
190万则侵占为己有。2008年2月间,钟妇又交付50万给卢男,但卢男根本未投保。
2008年6月间,钟妇遗失保单要求卢男补发,卢男自制假保单交付。2008年8、9月间,
钟妇发现保单号码重复,要求更正。卢男再次伪造保单交付。2010年间,钟妇又遗失保
单,此时卢男虽已离职,但仍盗刻印章、伪造保单。钟妇直到2011年保单到期时,才从
其他业务员口中得知被骗。
卢男庭讯时辩称,钟妇交付200万时有说:“要我帮她投资”,但未指定投资项目,因此
拿10万元买2张保单后,剩下190万元投资地下基金。而50万元部分,则是为灵活运用资
金,不用再跟钟妇拿存摺、印章,因此用自己家人名义买保险单作为投资标的,伪造保单
是因投资地下基金失利,怕钟妇心里不好受。
卢男庭讯时向法官称,自己患有糖尿病,要养一家老小,且因为投资失利,还欠80余万房贷
。不过法官审理时认为,卢男未赔偿被害人、也无悔意,近日依侵占罪判处卢男应执行
有期徒刑1年,伪造私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