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墨西哥湾漏油 BP允赔5800亿
二、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894632
quote: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BP外海钻油平台“深水地平线”(Deepwater Horizon)
在美国墨西哥湾爆炸(见图,欧新社档案照),造成十一名工作人员死亡,
每天平均有一万两千到十万桶原油泄漏到墨西哥湾,
导致至少两千五百平方公里的海水被石油污染,
成为美国史上近海最严重的漏油事件。BP一度主张,
承包商哈利伯顿公司(Halliburton)与越洋公司(Transocean)
应为这起事故承担最大责任;
但美国联邦法官去年九月四日认定,BP“有意识地漠视已知风险”,
因此将其列为此宗意外的首要刑事被告,当时即外传民事赔偿费用
可能高达一百八十亿美元。
有没有美国有台商的八卦?
有没有台湾法律没有“有意识地漠视风险”这个观念的八卦?
有没有台湾法官依自由心证说出这句话时,会被多少法匠嘘爆的八卦?
最后,有没有台湾目前面临哪些“有意识地漠视已知风险”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