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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同理心!上厕所处理月事 遭师鞭腿10下
新竹市一所中学14岁国三少女,今年4月底生理期来时,下课期间顾著与同学聊天,忘了
到厕所更换卫生棉,上数学课时才举手说:“老师我肚子痛,要上厕所一下”,李姓数学
老师同意让她前往。怎料隔天李师依“上课上厕所打10下”班规要补处罚,少女解释当时
是去处理月事,但李师坚持执行,以竹鞭痛打少女的左大腿10下。
事后少女觉得疼痛,拿手机拍下腿上的条状红肿,班导师发现后,要求少女删除照片,并
去电向少女母亲说明,指少女在校违反班规遭老师处罚,当时少女母亲还不断向老师致歉
。直到少女返家后,母亲追问她为何违返班规,得知李师不仅没同理心,还鞭打女儿成伤,怒向校方投诉,并报警控告李师伤害。
少女母亲痛斥:“人有三不便,更何况是月事来了,老师墨守班规,隔天再补打,真的很不通情理!”该
校长表示,校园发生体罚学生事件,校方即组不适任教师小组调查,老师确实有打学生,
事后也向家长及女学生道歉,只是女学生表达想继续上李师的课程,因此调查小组认定李
师违反零体罚政策,并未影响学生身心,情节不重大,记申诫一次;但少女母亲深表不满
,直呼:“处份太轻了!”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痛批,校规、班规若违反《教育基本法》,都可视为无效,
更何况少女是有生理需要,必须占用上课时间上厕所,身为教育者没有谅解学生,还为了
执行班规,在不合理的情况下执行体罚,这种行为就跟“酷吏”没两样,仅为了向学生“
立下威信”而严格执行班规,这样的教育方式确实不妥,若学生是故意借故上课时间上厕
所,也应与辅导室合作辅导,不可体罚学生。(突发中心/新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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