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算不算是八卦
就每个地方政府岁入岁出的预算计算上
人事费用是相对好预估的经费
就算考虑到晋级升等跟退休案件
人事费用不可能到7月就发不出来
加上人事费(含退休费)是法定给与,不是一句"没钱"就结束了
烟火可以不放,桥可以不盖,弊案可以不贪(?)
但是薪水不能不发,至少在法律上要发
苗栗县的主计跟人事单位不可能没这种概念
除非是一开始预算编列上就刻意要编不足了
但也就是因为薪水不得不发
苗栗县打的可能也是这个主意
干脆直接编不足,再跟中央哭哭
这样烟火照放,桥照盖,弊案照贪(??)
人事费中央爸爸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