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tg (TG)》之铭言:
: ※ 引述《ga88010 (Eason Wu)》之铭言:
: : 最近也开始暑期实习。
: : [学校方面]规定必须实习满320小时&40天,两者兼具,一天工作不管多久,时数最高只
: : 能填写8个小时(这方面不太清楚是不是有违法)。
: : [公司方面]
: : 老板和主管这几天开会不断强调:“公司让你们来实习,你们什么都不会,没跟你收学费
: : 就不错了,还想着要多少薪水,你们来实习,占了我们训练你们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其实
: : 都是种负担.....”
: : 这几天下来真的觉得台湾劳工权益真的不受太多的保障,大公司还好些,一般企业真的是
: : 没有太多保障,法律规定的劳工权益,公司能低就低、能规避就规避,一天实习完,下班
: : 回家还要再做一堆公司的作业,时数都还不能算,然后实习也不能保劳保。偏偏实习又是
: : 强迫规定的,不想去都不行......
: 看了一整串,大家的问题应该是搞不清楚"实习"和"打工"的差别在哪里吧?
: 理论上来说,实习是到指定的地点学习,主要功能不是创造产值,而是做一个有系统性的
: 学习。
: 而打工则比较偏向于创造产值,学习只是在创造产值这个主要目的上的一个短暂过程。
: 而在台湾,多数的状况是打着实习的名号,让学生去帮企业从事创造产值为主的活动,所
: 以才会有这种奇怪的争议点存在。
: 如果是员工边做边讲解,你在旁边抄笔记+问问题,闲闲没事到处逛逛,搞不好还有下午茶
: 或餐点提供,这种你还会想要跟对方拿薪水,我就真的不知道你是来学的还是来卖的。
: 柯市长的问题是他没搞清楚他讲的实习和现实中一般而言的实习已经不是同样的事情,所
: 以失言是很明显的。
: 以理论来说,他其实讲的没错。但以实务上来说,企业只把实习生当打杂人力在从事创造
: 产值的活动而不是让他们学习时,跟这种企业索取劳动报偿我认为是应该的。
鬼岛现在一堆老板都用实习名义来找免费工读生了
柯p看来是不知道这一点
毕竟没人跟他说,有些鬼岛在行之有年但却极度很不合逻辑的事,他是不会懂的,如果有
人能让他懂这件事情
柯p又还是用同样说法的话
我一定当场嘘爆他
当然搞不清楚实习的意义,去被人当免费工读生的人也有点问题就是了…
实习是去学东西的,不是给人当免费奴工用的……自愿去当免费奴工的人太好坑了
最贱的是…有些学校利用学分之类的手段
半强迫学生去实习…然后把学生卖去当免钱劳工……然后一手赚学分费一手赚仲介费…
这种垃圾学校…应该全部检举抓一抓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