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权利与义务: (薪资)
A:目前技专校院办理校外实习课程学生支领实习机构津贴之情形不一,
部分实习机构提供实习学生薪资或生活津贴等经常性给与之工资,
学生与该机构成为雇佣关系,并依劳动基准法规范相关权利义务事宜;
另部分实习机构无提供实习学生工资,或仅提供实习学生奖助学金或相关助学金,
学生与该机构为养成教育之实习关系,未受劳基法规范;
实习学生身分 工资 雇佣关系 保险 劳基法 权利与义务
员(劳)工 有 有 劳健保及职灾险 适用 依劳基法
学生 无 无 学校协助投保意外险 不适用 依校外实习合作契约
学生参与校外实习,实习机构会提供工资吗?
A:不一定,需视实习机构情况而定。
部分实习机构提供实习学生工资者
(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计日、计月、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之奖金、
津贴及其他任何名义之经常性给与均属之),则实习学生与实习机构成为雇佣关系,
适用劳动基准法之相关规范;
倘实习机构无法提供实习学生工资,或仅以奖助学金及相关助学金方式提供者,
则学生与实习机构非为雇佣关系,适用学校订定之实习办法及实习契约之规范。
实习学生参加校外实习课程,该课程系属学校正式课程之一,且为列入毕业学分之必修
或选修课程,相关课程规划应以实务实习为原则。学校于实习机构筛选时,得将实习机
构给薪与否纳入考量,并得为实习学生向实习机构争取工资或相关助学金。